“合理合法!”

14年前,刘先生还没成为植物人,老婆孩子热炕头,小生活十分美满!2011年后,这一切都变了。

刘先生和妻子之间总是因为某些小事爆发激烈的争吵,两人都意识到,与其相互折磨,不如一别两宽。

离婚后没多久,两人之间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是谁抚养年仅9岁的女儿小刘?刘先生不是不想争取。

一是家中没有老人帮忙照顾,二是,自己工作非常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三是,妻子的时间恰恰足够。



各方各面的理由都在昭示,刘先生不适合抚养孩子,不管走不走法律程序,孩子都会被判给母亲。

所以,刘先生和前妻商量,平时工作特别忙连周末都腾不出时间的话,跟着母亲生活,如果每周周末有时间,女儿小刘和刘先生一起生活。

小刘母亲非常爽快答应了刘先生的请求,并且刘先生回按时支付给前妻抚养费和其他孩子所需的费用。

这样的处理结果对双方来讲,是最理想的结果,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刘先生和前妻才刚刚领了离婚证,时间还没一个月。



刘先生忽然在单位上出事了,被送到医院后没多久,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刘先生命保住了,坏消息是刘先生成为植物人,需要长时间陪护和照顾,由于父母离世较早,家中只有四个姐姐。

于是,四个姐姐在听闻弟弟突发疾病后,迅速商量好了办法,每个人都承担照顾弟弟的责任,日常的吃喝拉撒和护理,换班进行。

如果弟弟在护理过程中,出现疾病加重需要送医的话,治疗期间产生的所有诊疗费,均由四姐妹平摊。

四个姐姐对刘先生照顾的无微不至,每个人心中都包含期待,弟弟赶紧醒过来,然而14年过去了,不仅没能醒过来,在一个平静的夜晚,刘先生离开了人世。

这一次他走的很安详,没有病痛折磨,算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寿终正寝!

四姐妹知道刘先生心中最挂念的还是女儿小刘,虽然在生病的14年间,母女俩不闻不问,甚至连面都没出。

但是父亲去世,作为女儿,小刘还是应该过来送最后一程,四姐妹按压心中悲痛,给侄女拨去电话。

小刘得知父亲去世后,马不停蹄赶回老家,为刘先生送终,在四位姑姑的协助下,他的葬礼简单且平和。



身为女儿,小刘在最后一刻履行了孝道,刘先生的丧葬费有一半都是她出的,而且墓地的选择,都是她帮忙挑选的。

可以说,小刘做的可以了,至少在最后这一刻体面送走了弟弟!

葬礼结束后没多久,以为两家之间的前缘尽散,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四姐妹各回各家没多久,就受到侄女小刘送来的法律传票。

原因很简单,刘先生生前名下还有一套房和一部分银行存款,当时四姐妹打算平分,但是小刘不愿意。

法律上都说了,直系亲属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自己,怎么能让姑姑霸占父亲的房产呢?小刘不甘心,这遗产必须全部都是她的。



先不说法律如何判决,单说小刘个人,父亲生前并未苛待她,即便是平日来往不密切,作为女儿,至少每个月要过来看一看,而不是14年从不露面,人死了才讲所谓的养老送终。

四个姑姑从没有因为小刘不来看弟弟对她恶语相向,还自主承担起照顾弟弟的责任,没让年仅9岁的小刘,身上背上如此重的重担。

无论如何,小刘都应该给四个姑姑磕一个头!

绕回到法律上,遗产继承法确实说了直系亲属去世,孩子和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法理无情,人亦有情,且遗产分配从不是按照这一条法律去进行。



因此,法院将刘先生的财产划为五份,其中四位姑姑一人一份,最后一份归小刘所有,总而言之,这是最合理的处理办法。

如果四位姑姑真相追究小刘的话,恐怕是不脱一层皮都出不来,不过是看在情分上,懒得计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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