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期待叫等外卖
有一种无奈叫被偷菜
小伙假扮骑手
蹲点学校门口
观察片刻迅速顺走
哪知民警就在身后
“警察叔叔,有人偷外卖!”
近日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新城派出所
接到多名学生报警
称自己的外卖被人偷了
重新再点餐时间又不充裕
有时只能随便吃一口对付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循线追踪
发现这几起案件均系同一男子所为
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
分析其作案规律
大部分时间在晚上8至10时
民警发现当晚10时许
刘某骑着电瓶车
淡定驶向学校围墙的栅栏
径直取走了外卖餐品
随后“潇洒”离去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随后
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被抓时
刘某刚偷了两杯蜜雪冰城准备开喝
到案后
刘某称自己是名外卖骑手
只是来送外卖的
不承认自己盗窃外卖
但是
在证据面前
刘某再也无法抵赖
交代自己“嘴馋”
贪小便宜想偷吃偷喝
不仅偷了给自己吃
还带一份回去给妻子
目前
刘某因盗窃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心莫贪,贪心必起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轻则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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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平安盐城
编辑丨王琪珺
审核丨张可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