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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北京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已出炉,2025年中招录取总分为510分,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详情⬇️
关于做好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政策原文一览,上下滑动查看
截图源/信息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https://www.bjeea.cn/html/zkzz/zkzc/2025/0403/86774.html
01
主要日程
体育现场考试:4月至5月
4月23日: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结果查询
4月下旬:发布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
5月10日至31日:体检中心网站查询体检结果
5月11日至15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5月20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5月15日至17日:拟报考宏志班专业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
5月9日前:回户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回户籍申请
5月20日8:30-12:00:回户籍考生到户籍区办理确认手续
5月28日:公示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
6月:发布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6月24日至25日:文化课考试
图源:北京教育考试网
7月9日12:00:公布成绩及分数段人数统计
7月9日13:30-16:30:考生查分
7月9日13:30-16:30:网上咨询
7月10日至11日:专业加试
7月13日至17日:志愿填报
7月中旬至8月上旬:录取
02
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4.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和黄庄职业高中。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5.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审核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5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工作
1.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回户籍考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指标分配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
3.已被登记入学和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数,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已在区教委备案的集团直升拟录取考生,在提前招生批次录取,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5.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通过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和拟报考学校所在区教委复核,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宏志班”专业。
6.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7.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03
中招录取总分为510分
北京市2025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招录取总分为51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体育与健康。
2025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方式进行。
✅语文科目分值为100分。
✅数学科目分值为100分。
✅外语科目分值为100分
笔试分值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
✅道德与法治科目分值为80分,其中包括笔试分值70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分,该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
✅物理科目分值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实验操作分值10分。
✅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4日至25日。
04
考生可申请回户籍报考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指标分配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
05
2025年中招实行
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380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指标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43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1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06
中招录取分三阶段进行
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照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包括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指标分配招生录取
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须加试合格。
07
对特殊学生的录取规定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市级三好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报考招收“大学子弟班”“特色实验班”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报考招收“宏志班”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专业,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予以录取。
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如下:
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分减5分后进行录取。
08
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中招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图文来源:北京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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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顺义在线小编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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