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小时候不明白的,长大了也不明白,老了也不明白,死前仍然未明白,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这条新闻由“大河报”首发,经多家媒体转发后持续发酵,看完这条新闻,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自己的情绪,兴许是悲愤,又或者是无奈。

时间回到2020年1月,王富在柳云的公司外蹲守4个多小时并在争吵后将其杀害。王富是柳云的前男友,由于其性格十分极端,经常做出冲动的事情,所以两人恋爱后很快就分手了。

当天王富在蹲守到柳云后,和柳云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后王富从背后勒住柳云,将其杀害,随后又盗走柳云的手机,向柳云的母亲李秀娥发送信息,伪造出一切正常的样子。



2024年1月,王富被执行死刑。伴随着凶手伏法,按理说一切到这就算尘埃落定了。然而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一切却刚刚才开始。

时至今日,被害人柳云的尸体还躺在殡仪馆。原来,当李秀娥想将女儿遗体带回老家安葬时,才被告知需要死亡证明,同时还要缴纳38万元的停尸费。

看到这里,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除了同情,似乎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女儿遇害了,作为父母受到极大打击,本以为凶手被判死刑了,终于讨回了公道,可最后,女儿的遗体却只能躺在殡仪馆中无能为力,想要入土为安都不行。

38万,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都是难以承受之重,更别说这个家庭还遭受如此重大变故。在报道中,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柳云遇害后,李秀娥终日以泪洗面,由于精神恍惚,在一次做工时,李秀娥的4根手指被机床切掉,从此落下终生残疾。

这些年里,家里的全部重担都落在李秀娥丈夫身上,李秀娥丈夫一边种地,一边打工,因为常年劳作,落下一身病,还欠了不少外债。

我自认为自己见过人世间的各种苦,从此不会再为任何人动容,可直到看到李秀娥一家,我才意识到什么是真正意义让人绝望的苦。



除了这38万元的停尸费,让李秀娥一家感到无奈的,是那被一再推诿,被踢皮球般的死亡证明。

派出所说判决书可以证明人已经死亡,不愿开死亡证明,殡仪馆又认为判决书无效。在这些年里,李秀娥在各个部门间来回奔跑,却一次次碰壁,一次次无功而返。

到这里,又该说些什么?女孩平白无故遇害了,足以击垮人过半百得老两口,如今又迎来了高昂的停尸费,和那永远办不下来的死亡证明。

如果说,他们做错了什么,自由上天和法律来惩罚,可明明他们一家什么都没做,明明才是最可怜、最无辜的人,最后却要经历这些?

随着媒体的介入,这件事稍微迎来了一点转机,而这所谓的转机,居然是“警方对受害者家属给予人道主义协助,已向民政部门申请停尸费减免,费用从38万元减至12万元...”

到这里,我们应该夸他们体贴还是什么?毕竟一下子把停尸费减少了26万,可是看着那句“出于人道主义协助,38万减免至12万”时,我久久回不过神来,总觉得这句话是如此得令人膈应,或者说就像咽下一口苍蝇一般,想吐却吐不出来。



5年,12万,减免后看起来似乎已经是格外开恩,似乎已经格外给面子了,可仔细一算,却并不便宜,甚至说很贵很贵。

以我所在的省会城市为例,租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不过1500元左右,一年1.8万元,5年也才9万元。也就是说,这停尸费居然比租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还贵。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本不该由李秀娥一家承担。一边是开不出来的死亡证明,一边是没有死亡证明不给领走尸体的殡仪馆,一边是继续停放费用就不断累积的停尸费,这些似乎就这样不停地循环着。

在那循环之内,是李秀娥一家的无奈;在那循环之外,是什么样的冷血与不作为。



我从没有意识到,原来一段平凡的文字,居然可以如此让人窒息。

更让人窒息的,是二审庭审笔录中的一些内容。

辩护人:第一次殴打柳云,你知道柳云的住址吗?

王富:一开始不知道,后面去派出所做笔录,上面有柳云的住址。

辩护人:之前一审开庭的时候你供述拍过笔录,是不是就是你说的这个?

王富:是

虽说没有证据表面柳云的遇害和这些有直接关系,但我们可以猜测到,如果当初柳云的地址没有被泄露,王富很大可能就找不到柳云,那么很大可能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更不会出现如今这种局面。

所以,这一切又该找谁?该由谁来承担?

当然,窒息的还不止这些。在这起案件中,很多人都认为,停尸费应该由凶手交,问题是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怎么办?

其实这一点李秀娥早就想到了,所以在一审裁定书中,被害人家属就曾提出停尸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主张。

可结果却是,一审和二审全部不予支持。

至此,我心乱如麻,有很多话想说。

却发现张开的嘴角,什么话都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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