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象新闻报道,4月5日晚,“胖东来商贸集团”公众号发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其中显示,胖东来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对“红内裤”事件博主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小)】提起诉讼。

此前,段某曾因指责胖东来“红内裤掉色”一事引发关注。据媒体综合报道,2月4日,网红“两个小段”在抖音发布视频,称从胖东来购买的红内裤掉色,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还表示胖东来工作人员处理方式不当。胖东来当日迅速回应,组建专项调查小组并下架涉事品牌系列产品。2月14日,胖东来发布53页调查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商品,并指出博主在未经鉴定和鉴定结果出具前,定论商品“品质有问题”,且表达过于情绪化,致使胖东来品牌名誉受损,将依法追责。

如今,胖东来说到做到,将“两个小段”诉至法院,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还不得而知,但企业的较真维权,无疑给这些网红博主们上了一课,维权也当守好边界,以事实为依据是基本前提,不能情绪化夸大其词,更不能为博眼球选择“碰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遭遇消费欺诈、产品质量等问题时,任何消费者都有举报、监督、批评的权利。毫无疑问,网红作为消费者当然也有这个权利。但如何运用好这一权利,也是有讲究和分寸的。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迅猛发展,不少网红加入打假行列,但有的也被指动机不纯,以维权为名行引流之实,有的博主甚至屡屡发布不实内容“碰瓷”企业。这样的“维权”行为显然背离了打假的初衷,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消费环境的公平与诚信。

然而,面对这类“碰瓷式维权”行为,许多商家因担心被过度“曝光”损害声誉等,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这种妥协,不仅未能解决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恶意维权”的嚣张气焰。此次,胖东来较真应对,无疑也是对此类行为的一种纠偏,同时也提醒网红博主们守好法律边界,规范自身言行。

此前,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胖东来已有胜诉案例。账号“小麻子”曾在“抖音”平台多次发布恶意诋毁胖东来商誉的不实言论,胖东来将其诉至法院,对方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胖东来各项损失1万元。

本案的定性定责仍有待法院审理得出明确结论,但本次事件再度引发关注,也是对目前的各种网络维权现象打了个招呼、提了个醒。对于网红博主而言,作为公众人物,在表达观点时理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维权就维权,维权不能成为牟利或者引流的工具,如果掺杂了其他目的,不仅容易被流量反噬,也终将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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