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回乡祭扫 走亲访友 踏青出游
聚会聚餐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
酒驾不息,严查不止!
清明假期蜀黍不放假
现曝光近期部分酒驾违法案例,进一步警示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一
邹某平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21时38分
违法地点:枫亭镇霞桥社区
违法车牌:赣F19Z97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二次酒驾
吹气酒精值:67mg/100ml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
二
吴某龙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21时48分
违法地点:荔城区延寿路体育中心路段
违法车牌:闽B80689
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酒精值:48mg/100ml
处罚结果: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三
陈某洪
违法时间:2025年4月5日1时30分
违法地点:城厢区胜利路维也纳酒店路段
违法车牌:闽BBN206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酒精值:95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
曾某杰
违法时间:2025年4月5日5时34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1公里200米
违法车牌:闽BD79329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酒精值:53mg/100ml
处罚结果:计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五
唐某朗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日22时54分
违法地点:秀屿区东庄镇白山村路段
违法车牌:桂B57U36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酒精值:53mg/100ml
处罚结果:计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六
吕某华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20时48分
违法地点:北岸忠门街道1公里500米
车辆类型: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酒精值:27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
要驾车,一定不饮酒
跟大家再温习一下
酒后驾驶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 & “车”
分则安、合则险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不要将安危寄托于侥幸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牢记“酒后禁驾”红线
倡导“亲友互督互促、酒后代驾”
警民携手共护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莆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