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假”善意释放要做好充足准备,多重考量、科学而为。
作者 | 许朝军
伴随《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布,鼓励弹性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学“春秋假”等条款引发群众热议。其实,在中小学设立“春秋假”的提法早已有之。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都对大中小学放“春秋假”进行了安排。2019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也明确,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
在中小学设立“春秋假”,除了刺激旅游消费产生假日经济效应外,还释放出多重善意。一方面,从减轻负担和活跃身心角度看,在寒暑假之外的正常学习时间设置一周左右的弹性休息时间,对于学生舒缓成长压力、调节学习状态、拓宽成长视野意义深远;另一方面,在集中学习间隙科学设置“春秋假”,让学生参与农忙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也为亲子交流营造了空间,对调节青少年生活、提升成长质量等也善意满满。
从实际操作角度而言,“春秋假”的善意释放仍面临诸多考验。其一,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角度出发,压缩学习时间对于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任务而言,是一种新挑战。其二,从家庭角度出发,“春秋假”增加了亲子交流和社会实践机会,但父母没有“春秋假”,“带娃”与正常工作必然产生矛盾,从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科学育人和刺激消费的美好意图。其三,从落实“双减”政策角度出发,如果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理念跟不上“春秋假”的步伐,“春秋假”难免会成为新的“培训周”,不仅没有减负反而增加了学生的负担。
因而,“春秋假”善意释放要做好充足准备,多重考量、科学而为。
一方面,科学定位“春秋假”制度。把“春秋假”作为中小学生独立假期进行安排,不得用集体活动等取代学生和家庭自由度假的机会。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课程设置等角度入手,为“春秋假”预留空间。文旅等部门要推出适合青少年度假的活动供给,使其成为看得见的休闲放松、健康成长的载体。
另一方面,要从树立正确育人观的角度发力,强化“减负”政策宣传和科学育人观念,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春秋假”被挤占挪用的可能。还可以从教联体共育角度发力,引导家长和家庭为“春秋假”提供基础保障,让休闲放松成为“春秋假”的底色。
此外,有关部门也应积极推动带薪休假落实,让家长带薪休假与“春秋假”合并执行,这样也有利于家长化解工作与带娃的矛盾,更能彰显“春秋假”的善意初衷。
作者单位系河南省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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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师报
编辑 | 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