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正值清明假期前夕,晋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再次深入白云顶、鼓山十八景等热门露营区域,开展“防火安全进景区法治宣传入人心”活动。通过现场排查火源隐患、劝导游客安全露营、现场互动普法等形式,将“检察监督+生态保护+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为清明期间景区安全筑牢防护网。
实地摸排
紧盯露营火源筑牢安全防线
当日上午,沿登山步道对露营集中区进行逐个检查,重点排查露天烧烤、酒精炉使用、未熄灭炭火等隐患。在白云顶一处露营地,检察官发现游客正使用木炭炉烹煮,立即上前提醒:“春季草木干燥,林区严禁明火,一旦引发火灾,将面临法律责任。”
晋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邢颖晶表示,此次行动是“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深化实践。自3月以来,已设立工作小组,深入鼓山风景区的白云洞、白云顶、相怀梅园、古灵卧庵、嘉湖停车场、柱里景区等地方,走访摸排5次,发现游客防火意识不足、警示牌设置不够、巡查有盲区等涉及明火问题线索。下一步,将针对这些问题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长效机制
构建“巡查+普法+共治”保护网络
在露营地,检察官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向吸烟、围炉煮茶游客,讲解《森林防火条例》《福州市鼓山风景区保护条例》“当事人因过失引发火灾,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需承担植被修复费用5万余元。”现场游客纷纷表示,“没想到违规用火后果这么严重,以后一定遵守‘无火露营’规定。”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深化“晋心守护·生态+”党建联建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林,并将野外用火管控、文物周边防火纳入巡林重点,切实构建起“巡查+普法+共治”保护网络。
文案:黄镇邦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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