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法官,太感谢您了,也感谢你们龙山法庭,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

  近日,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印有"农民工守护神,铁面无私"字样的锦旗,送至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员额法官詹峰的手中,对他高效化解劳动报酬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诚挚的感谢。

  基本案情

  2023年,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项建设工程项目,并将该工程发包给杜某,随后,杜某将工程中的挖掘机租赁部分发包给方某,方某又雇佣本案原告刘某进行施工。

  刘某施工结束后,上述单位及分包人未能足额支付刘某劳动报酬,仅方某给刘某出具证明一份,载明尚欠原告挖机费用9万余元,并签字确认。后经催要,方某仅支付了2万元劳动报酬,尚欠7万余元未支付。因劳动报酬一直拖欠未支付,刘某多次追讨未果后,遂将某建筑公司、上述分包人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要求其支付相关劳动报酬。

  调解经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在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詹峰第一时间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迅速与各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明确争议焦点。

  在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后,法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保持高度的耐心,认真且专注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方阐明劳动者工资受到法律保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同时引导被告方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对拖欠工资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同意支付剩余欠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承诺于近期代被告方某、杜某向原告刘某予以支付,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为了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原告当事人刘某特意定制了一面旗帜,亲手交到了詹峰法官的手中。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肯定与认可,更是一份激励和鞭策。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劳有所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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