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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一秒
后悔伴随一生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
去年一年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
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2.4万人
起诉27.6万人
尽管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发表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刑事案件的意见》
优化了入罪标准
但危险驾驶案件
在起诉的刑事犯罪中
仍稳居第一名
对此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
针对酒驾醉驾
强力整治态度没有变
严格查纠力度没有减
严肃惩处标准没有降
本期警示教育微课将带您
算清危害、认识误区、敲响警钟
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一、常思酒驾之害
酒驾猛于虎
于人于己于单位
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害自己
轻则受到党纪军纪处分,重则失去自由、断送前程。
害家人
大额经济赔偿、子女未来就学就业受影响等后果会造成家庭关系紧张,甚至酿成妻离子散惨剧。
害他人
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必然侵害他人财产安全,甚至威胁生命安全。
害单位
发生问题不仅磨灭单位建设成绩,更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训练、生活秩序,打击军心士气。
二、常紧警示之弦
一直以来
交警查处酒驾醉驾都是
不分时段、不分地点、不分昼夜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
自年初以来
陆续开展和升级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警力下沉、科技强警
异地用警等方式
提升查缉效率
我们切不可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必须坚决克服:
“查不到”的侥幸心理
“不怕查”的特权意识
“老司机”的盲目自信
“有本事”的逞强心态
“耍酒疯”的精神病态
三、常除认识之误
很多同志
只知酒驾违法
却不知细枝末节
导致误踩“雷区”、追悔莫及
因此,我们
不仅要知法守法
更要矫正误区:
误区一:
酒量大少喝一点不算酒驾
误区二:
隔餐酒、隔夜酒不算酒驾
误区三: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误区四:
酒后喝水运动能稀释酒精浓度
误区五:
吃完醒酒药可以开车
误区六:
酒后在车内休息没问题
误区七:
提取血样前逃跑不能认定为酒驾
误区八:
指使、纵容他人酒驾不用担责
特别链接:“八个严禁”
(一)严禁在担负值(备)班、执(备)勤等任务期间饮酒;
(二)严禁在工作场所、集体宿舍、内部食堂饮酒;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车;
(四)严禁乘坐饮酒者驾驶的私家车;
(五)严禁怂恿饮酒者驾驶机动车;
(六)严禁将机动车交由饮酒者驾驶;
(七)严禁酒后寻衅滋事;
(八)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闹酒酗酒。
总 监 制:邢高峰
总 编 辑:袁百舸
主 编:王照亮
编 辑:宣 子
作 者:高 星 刘 刚 董恒成
刊 期:第 4907 期
来 源:本号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