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慎终追远
在这寄托哀思的日子里
祭扫焚香、缅怀先人之余
也要谨记"安全先行"
早前多地曾发生违规野外用火
导致森林火灾
有多人被罚被拘
案例一
2023年1月21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潘某某和家人到山中祭拜,并携蜡烛及鞭炮等祭拜品。在祭拜期间,潘某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违规在山上烧香点烛、燃放鞭炮。
当天上午祭拜完后,潘某某认为没有明火后便下山离开,不久后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的余烬引起明火,火势沿着坟墓往四周扩散,继而引发山火,山火燃烧至附近村民在山上种植的桉树、松树等树木。
经鉴定,森林火灾火场林地总面积223.66亩,其中过火林地面积153.17亩,烧毁的林木价值人民币62296元。经法院审理,潘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2296元。
案例二
2025年3月25日15时21分,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总队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庞各庄镇隆景大街与团结巷交叉口西50米发生室外杂草起火的警情,庞各庄消防救援站到场处置。
现场火势发展迅猛,并向周边树林蔓延。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出3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堵截包围,经过近30分钟的处置,现场明火被扑灭。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火灾系村民赵某某(男,54岁)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法人员赵某某已被大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4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3年4月3日,被告人吴某某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镇某地上山祭祀时,对杂草进行清理后点燃祭祀用品,在将纸烧完与香快燃尽时离开现场,然而在走到半山处时发现其焚烧香纸处的山林已燃烧起来,遂回到现场进行扑救,但因火势太大无法扑灭便自行离开。
火灾发生后该地的村干部组织村民参与灭火,但大火直至4月5日早上才得以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877.6亩,其中重点商品林808.7亩,国家公益林68.9亩。
惠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政府禁火规定,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1、优选环保祭祀
提倡鲜花祭扫、植树追思、云端祭祀等绿色方式,减少焚香烧纸带来的火灾隐患。
若需焚香烧纸,请选择空旷区域,远离草木堆垛等易燃物。
2、牢记防火要点
焚香烧纸前清理周围枯枝杂草;
现场备好水桶、灭火器等应急物品;
祭祀结束后彻底熄灭余火,确认无复燃可能;
勿在山林、草地、高压线下等禁火区域使用明火。
3、室内祭祀需注意
室内祭祀不要动用明火,室外祭祀时离人要熄火,冷却防复燃,及时清理可燃物品。
出门前要注意“三清三关”,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定期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
4、紧急情况这样做
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准确说明位置与火势;
初起小火可用灭火器、沙土扑灭,切勿盲目扑救;
火势失控时迅速撤离,逆风逃生避免吸入浓烟。
一束鲜花表心意
几许叮咛护平安
临近清明
让我们用文明、安全的方式
传承孝道亲情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与万家灯火
清明期间
北仑区域部分道路将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起来看
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
对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在4月4日至6日对北仑区域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4月4日、5日、6日三天,交通管制时间从当日凌晨4时起至当日14时管制结束。
二、管制措施
1、329国道(璎珞村新老329线交叉口至育王岭)路段由东往西禁止机动车〔注:公交车、二轮摩托车除外。〕通行和停放。石龙线(江桥头村口至殡仪馆三岔口)禁止机动车(公交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往南通行。
2、通途路(泰山路以西)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自东往西通行。
3、从舟山、北仑往宁波途经329国道的机动车辆,禁止穿越育王岭路段,货车一律改道走高速公路、江南公路;其他车辆从富春江路绕道高速公路、泰山路、通途路、江南公路通行。
4、沿山公路(329国道至泰山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5、大碶金牌公路汽车类机动车实行西往东单行通行。牌门村保通道路实行逆时针单向通行。
6、渡口路(江南东路至季景路)(即竺山头墓地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7、江五线(小浃江路至渡口路)实施南往北方向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从渡口路与江五线叉口进入陈山墓地;江五线(下邵段)禁止货车通行。
8、交通管制期间,管制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停车管理
1、329国道育王墓区:璎珞寺临时停车场、功德陵园停车场、329国道单侧停放。
2、大碶方夏、灵峰、灵岩墓区:沿山公路沿线单侧停放。
3、大碶金牌公路墓区:金牌公路沿线单侧停放。
4、小港竺山头墓区: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海天小区、江南人家2号楼与季景路叉口外道路及环山路道路两侧停放。
5、小港王家溪口墓区:骆亚线南侧用锥形桶分隔出停车区域禁止车辆通行,北侧通行。
6、小港陈山墓区:渡口路、小浹江路两侧临时停放。
7、新碶永久公墓区:车辆在墓区停车场、北仑宏翔驾驶员培训场地内及永久新墓地停车场停放,待停车场满后,指挥车辆沿线单侧进行停放。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现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临时采取禁止、限行、解除等交通管理措施,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按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和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通过,确保安全有序。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日
来源丨北仑区消防救援局、北仑公安
一审丨支倩君
二审丨沈焰焰
三审丨刘 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