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将在辖区部分路段新增和重启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4月7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5套闯红灯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乐峨大道15公里500米处(公交驾校门口);

2、乐青路杨山路路口;

3、S215线罗汉高速路口;

4、S215线苏沙路路口;

5、S215线乐峨路路口。

(二)启用5套卡口抓拍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接听拨打手持电话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乐峨大道15公里500米处(公交驾校门口);

2、乐青路杨山路路口;

3、S215线罗汉高速路口;

4、S215线苏沙路路口;

5、S215线乐峨路路口。

(三)启用10套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瑞祥路与至乐路路口;

2、瑞祥路一段1507号4幢2区1楼44号(湘悦酒店)对面;

3、瑞祥路一段1507号4幢5区1楼1号(雅丽便利商行外);

4、瑞祥路嘉州美食城外;

5、至乐路777号2幢3区1楼1号(李唐鲜跷脚牛肉外);

6、陆游路(客运中心站对面);

7、瑞祥路1788号(客运中心站外);

8、瑞祥路1871号;

9、瑞祥路与太白路路口;

10、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外。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5年4月3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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