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员工手册里面,有这样一条规定:员工连续请事假超过两个星期,视为无法完成岗位对应的工作任务,为避免影响公司运营,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当然,站在公司的角度,这规定没什么问题。毕竟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赚钱的,招员工来是为了让其工作的。如果一名员工,一直有事,连续请假超过半个月,那就是无法提供相应的劳动,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了。对于公司来说,从员工身上什么都没获取到,占着一个坑不说,公司还要在社保等基本支出上面亏钱。
并且,公司的员工手册经过了相关程序,完全合法。
不过,这样的条款到了员工身上,就不见得合理了。虽然,大多数员工,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一下子请半个月事假,但是,生活中总会有特殊的个体,和特殊的情况。林姐,就是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情况的特殊个体。
林姐是一个单亲妈妈,具体情况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就是独自抚养着一个7岁的小孩。对于林姐来说,生活是非常艰难的,因为,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个人的,不仅要赚钱,还要养家。
就林姐这样的情况,想去大厂或者是正规企业,根本没有可能性,因为她没办法加班,并且,上班也很不稳定。早上提前把小孩送到幼儿园,之后赶到公司,倒是能在上班时间之前到,但是每天下午3点半,她就必须要赶去学校接小孩了,所以,坚持不到下班时间。
就连不正规的小企业,听到林姐这样的情况,都是直接拒绝,不要她的。最后来我们公司,是跟老板沟通过,薪资上做了很大让步的结果。
最近,林姐遇上了更大的麻烦,那就是,小孩生病住院了。为了照顾小孩,林姐连续请假的时间达到了2个星期,达到了员工手册里面的辞退标准。
当人事把情况汇报给老板,老板说了这么一段话:
创业之初,我们就把各种规则制定了,这也是基于我们大家内心的远大志向,想着要把公司做大做强,尽量地正规化。不过,目前来看,我们公司的规模,还没有达到我们理想中的状态,没法做到那么正规。对于规则的执行上,我们也需要变通,毕竟,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就拿这个事情来说,小林(我们大家口中的林姐,老板口中的小林,因为老板比我们这些员工年纪都大)确实情况比较特殊。当初招她进来的时候,我本身就给了她一定的特权,比如每天提早一个半小时下班。当然,这个特权也不是白给她的,对应的,给她的工资也比其他人低了一大截。即便如此,小林还是对于我能收留她,非常地感激,日常工作中,很有责任心,也非常努力。虽说她的工作时间比其他人少,但是,从完成的工作量来看,她并没有比别人少。
现在小林遇上了麻烦,我们作为一起共事这么久的同事,不能这么绝情。这个事情,就不要追究了,后面你打个电话给小林,看看有没有什么困难,我们能帮上忙的话,尽量给帮一把。
关于林姐长期请事假的问题,自然就不是问题了,不过,老板这一做法,影响巨大。大家得知了老板的做法之后,都觉得这样的老板,值得跟随,也对于公司充满了信心,觉得我们公司肯定能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