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照片上这个戴着手铐蹲在地上的家伙,虽然当时看上去很可怜,但他刚刚犯下的罪行却真的可以用残忍至极来形容。



4月1日下午,在海南的临高县,照片上的这个家伙也就是羊某,酒后驾驶着一辆小轿车和另一辆小轿车发生了刮蹭,双方驾驶员在下车协商事故处理意见的时候,羊某要求私了,而事故的另一方张某没有同意。



也许是害怕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暴露,也许是酒壮怂人胆,被拒绝后的羊某竟然快速的上了自己车,然后开车将张某撞倒后并反复碾压张某,致张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羊某随后逃离了案发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身酒后驾驶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又发生交通事故更是罪上加罪,可是这个可恶的家伙竟然还嫌事情不够大,又将人故意碾压致死,这妥妥的就是故意杀人罪呀!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一则警方通报。



4月2日,@临高警方 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4月1日16时25分许,临高县X303县道多文镇路段发生一起刑事警情。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调查,2025年4月1日16时10分许,羊某酒后驾驶车辆途径多文镇路段时与张某驾驶车辆发生剐蹭,剐蹭后双方车主下车确定损坏情况。羊某要求协商私了,张某拒绝,被拒后羊某驾驶车辆撞倒张某并进行碾压,后逃离现场。目前,羊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和观点:

之前有个案子,双方口角,一方拿螺丝刀捅进对方后脑,最后判的故意伤害,所以这个也不一定算故意杀人。

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拿酒驾当做发财的机会。

他害怕当事人报警,说明他当时是很清醒的,涉及故意杀人罪!

其实有些事件,如果没有什么严重后果,能饶人者且饶人,私了也是一种选择。

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毁于酒驾,深层次原因是对规则的漠视和极致的自私自利。

对于这种最大恶极的犯罪份子,应处以极刑。

  • 不得不说,这起事件的发生,令人震惊。

一个酒驾的刮碰事故,居然引发出一起严重的命案。这也暴露出双方在事发后的态度,或许是各不相让,引发悲剧。

这起悲剧,再次印证那句话,冲动是魔鬼。保持情绪稳定,是人一生的修行,一旦泛滥情绪波动,极容易产生恶劣的不可挽回的后果。

这起事件的背后,也警示所有人,一个人要对规则有敬畏心的。如果不是酒驾,或许这件事根本不会发生。对此,你怎么看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