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唐山两地最新通告;

详情如下:

退费!唐山两地最新通告!


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关于已销户客户结余电费办理退费的通告

(2025年第一批)

为加强营财业务规范管理,强化电费资金安全管控,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国网(财/2)350-2018)文件精神,在«关于做好销户余额和不明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营销传[2021]52号、冀财务传〖41〗号)基础上,国网唐山供电公司营销部开展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客户(明细识别下方二维码)的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所属营业厅办理。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

本人办理: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联号)。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提供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的基础上,补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授权委托书。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款账户名称与用电人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说明不一致的原因、收款人名称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同时提供用电人和收款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退费办理时限

公告时长不少于60天,公告期满后15天视为公告送达。

请明细中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的客户及时联系所属营业厅咨询退费事宜。

各区县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路南供电中心:营商服务一班0315-2907050;

特此通告

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2025 年3 月28 日

国网唐山供电公司已销户有结余电费客户明细

公告

区县单位

所站

户号

户名

1

路南供电中心

营商服务一班

160319*****86

唐山新华大嘉福超市有限公司

2

路南供电中心

营商服务一班

160110*****91

王友林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乐亭县供电分公司

关于已销客户办理退费的通告

为加强电费账务管理,规范销户客户结余电费退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维护电力客户权益,按照《国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25年4月起,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乐亭县供电分公司营销部开展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用户(明细识别下方二维码)的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属地供电所办理。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

本人办理: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提供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的基础上,补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授权委托书。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及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办理委托书。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人账户名称与用电人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介绍信中明确说明不一致的原因、收款人名称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

二、退费办理时限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通告送达,送达后15天为上诉期,上诉期限届满后,超过上诉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

仍未联系属地供电所进行退费的用户,视为放弃结余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联系方式:乐亭镇供电所5222881,汤家河镇供电所6755733,王滩镇供电所4920185,毛庄供电所6755778,姜各庄镇供电所4800119,汀流河供电所4855111。

特此通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乐亭县供电分公司

205年4月1日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乐亭县供电分公司

已销户用户公告明细

来源:新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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