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原经济发展局局长、开发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清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清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账外资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扶持资金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清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清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