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季元军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寿县县委批准,寿县纪委监委对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季元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季元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失职失责,在工程施工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亲清不分,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施工管理、项目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季元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季元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寿县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淮南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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