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教育APP”入校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使用教育APP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选用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
二是落实免费原则,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三是坚持自愿原则,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使用过程中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凡未通过教育部教育APP备案的教育APP,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选用。作为教育、管理工具,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不得使用教育APP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以及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超教育APP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须落实选用要求和备案审查制度。
一
明确管理范围
教育APP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二
完善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责任。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所主管学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使用教育APP的监管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行政、教研、技术等部门分工协作,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对口负责选用教育APP的行政统筹、教学管理、技术把关等监管工作。学校要承担教育APP入校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对各自负责的工作事项承担具体责任。
三
落实选用要求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等有关规定,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一是选用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确定选用的教育APP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APP,不得要求学生使用。中小学学习类教育移动应用应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双审核”制度。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二是落实免费原则,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三是坚持自愿原则,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使用过程中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四
规范选用流程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APP选用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学科教师、技术人员、家长和学生代表等,选用时应首选国家建设或省级教育部门推荐的教育APP,如需选用第三方教育APP要在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网址:https://app.eduyun.cn/)中进行选用,凡未通过教育部教育APP备案的教育APP,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选用。同一类型的备选教育APP原则上不得少于3款,选用小组结合使用必要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进行评分,确定选用名单。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选用的,参照以上流程组织不同学校代表确定选用名单。
五
规范备案流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要求,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应进行使用者备案。备案方式:登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网址:https://app.eduyun.cn/)——点击使用者备案——新增备案——填写信息——保存——确认完成。
六
强化数据安全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选用的教育APP涉信息采集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七
规范教学行为
作为教育、管理工具,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不得使用教育APP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以及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超教育APP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须落实选用要求和备案审查制度。家长确有需要,可向其提供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发布网址(https://app.eduyun.cn),由家长自行登录查阅,按需自愿选择。
八
加强管理培训
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将规范教育APP入校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学习,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学校要落实各学科教师完全明晰教育APP入校的公平、免费、“凡进必审”等原则性要求,做到应知应会,提升全员科学使用APP素养,培养全员规范使用APP习惯。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学校、教师不得通过要求使用、推荐使用教育APP违规获利。
九
开展自查自纠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按照“谁部署、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排查现有的教育APP使用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教育APP动态管理和清理工作。教育APP在选用期间被撤销备案的,要及时停止使用。对于存在问题、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要停止使用并清理出校园。
十
加强监督检查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育APP使用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根据已在系统填报的教育APP情况到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各学校应定期开展本校教育APP使用情况的自查检查,掌握教育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对未按规定程序选用及备案、已使用但未按程序备案等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将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来源:珠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