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年沧海桑田,四十五载仙境如画。四十五年,足以让青丝染白霜,却未曾磨灭瑶琳仙境的奇幻与诗意。
自1980年开放以来,瑶琳仙境以其瑰丽的溶洞奇观、诗意的山水画卷,成为无数旅人心中的“人间仙境”。
为庆祝瑶琳仙境开放45周年,桐庐文旅即日起发布征集令,开展“瑶”望时光 穿越仙境——瑶琳仙境4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与瑶琳仙境“老物件”征集活动。
“瑶”望时光 穿越仙境
瑶琳仙境4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
为庆祝瑶琳仙境开放45周年,重温时光沉淀的山水记忆,抒写人与自然共鸣的隽永篇章,特举办本次主题征文活动,邀你以文字为舟,穿越时空长河,共赴一场仙境的文学之约。
瑶琳仙境是地质的馈赠,是时光的雕塑,更是每个人心中的桃花源。无论是“爷青回”的感慨,还是“回忆杀”的温情,亦或是新一代游客的惊艳邂逅,都是瑶琳仙境45年故事里不可或缺的一页。你的文字,将让那些沉睡的时光重新闪光,成为景区光辉历程中永不褪色的印记。
征文主题
以“瑶望时光 穿越仙境”为主题,联系自身经历,讲述“我与瑶琳仙境的故事”,可结合桐庐山水风光、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等题材内容,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富有正能量和真情实感,内容上记人写事均可,但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文化内涵。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洞天回响”(游览见闻):记录你与瑶琳仙境的难忘邂逅,或家族几代人的游览故事,展现仙境与个人情感的深度联结。
2.“地质史诗”(科学探讨):以科学或人文视角,抒写溶洞景观的亿年演化、钟乳石的生长密码,解读自然造物的神奇。
3.“仙境新篇”(开发建设):结合景区开发建设、文旅融合、生态保护等时代议题,回忆过往峥嵘岁月,展望仙境未来图景。。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桐庐县文旅集团、桐庐县文联
承办单位:桐庐县作家协会
内容要求
1.体裁形式:散文(随笔、游记、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
2.原创要求: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他人和搬用AI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其他要求: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获奖通知未能送达,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损失。
主办方拥有作品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无须另行支付稿费。一旦投稿即视为同意活动规则。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桐庐县文旅集团所有。
投稿方式
1.稿件统一采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01366441@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45周年征文+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末同时注明作者身份证号码及联系地址。
2.截稿时间:2025年5月15日
奖励机制
1.普惠奖励:所有获奖作者,在公布奖项后,凭身份证均可免费游览瑶琳仙境一次(仅限本人使用)。免费游览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3.特别权益:获一二三等奖者受邀参加瑶琳仙境45嗨玩嘉年华开幕式(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获奖作品在相关媒体平台展示。(联系方式:17767098804章老师)
感受岁月的痕迹
瑶琳仙境“老物件”征集活动
四十五载岁月流转,瑶琳仙境以鬼斧神工的奇景,陪伴了一代又一代游客,成为无数人心中美好的回忆。为了庆祝瑶琳仙境开放45周年,桐庐文旅现面向全社会发出征集令,寻找那些见证瑶琳仙境成长的“老物件”。
征集内容
1.老门票:从瑶琳仙境开放至今,各个时期的门票(无论是古朴简约的初代门票,还是设计精美的纪念版。)
2.老照片:记录瑶琳仙境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也可以是在瑶琳仙境游玩时拍摄的照片。
3.老物件:如景区早期发放的导游手册、宣传海报、纪念徽章、游客手写游记、绘画作品等一切与瑶琳仙境有关的物品。
4.影像资料:与瑶琳仙境有关的各类影像,如记录溶洞奇观的影像、景区内举办的活动片段、游玩vlog等,尤其欢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拍摄的具有特殊意义的影像资料。
征集时间
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30日
征集方式
1.邮寄:请将物件妥善包装,附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物件简介(包括获得时间、地点及背后故事等),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滨江大厦15楼1508室,收件人:王晓叶,联系电话:15957114340。
2.现场提交:也可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8:30-17:30)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滨江大厦15楼1508室,将物件交给工作人员,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联系电话:15957114340。
3.电子资料:电子照片或文档资料,可发送至邮箱:xywang2001@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瑶琳仙境45周年征集 +姓名 +联系方式”,邮件内请附相应简介(包括时间、地点及背后故事等)。
征集说明
所有征集到的物件,将择优在瑶琳仙境45周年相关展览中进行展示,凡入选展品主办方将送上桐庐文旅大礼包。展览结束后,若您有需要,将原物奉还;若您愿意捐赠,将为您颁发收藏证书。相同物件,主办方将根据收到时间和物件品相择优入选。未入选物件将原物奉还。
选送作品(物品)无所有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如有侵权,责任自负;入选作品(物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无须另行支付稿费。
记者 朱振辉
桐庐微融圈 唐丽婷
我们大杭州新媒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