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刘女士在立夏路一家店花了1万多元钱用于减重,但时至今日已经两年多时间了,刘女士的体重几乎没有太大变化,她因此怀疑自己是被骗了。



刘女士说,两年前她无意中经过看到了店内有关于减肥的广告,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进行了体验,而后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买了店内的套盒开始了减肥之路。



记者对话当事人 刘女士:

“我当时的体重是61公斤,在他们那用了一段时间(产品是外用的),(但是)它其实是控制你的饮食要求你晚上不吃饭,让你吃水果火龙果和酸奶,还要每天打卡。”

“你现在有几公斤?”

“我现在58公斤。”

“61公斤减到58公斤?”

“对,”

“减了3公斤。”

“当时可能减了4公斤,当时每天吃酸奶、吃火龙果的时候减了有4-5公斤,但是后期你正常吃饭的时候又回来了。”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瘦身档案复印件,她集中在店内进行减肥的时期在2023年2月底至4月20日,接近两个月时间。



刘女士说,因为缴费较多且确实也看到了一定效果,她当时便暂停了在店内的服务,想等后续有需要再用。去年10月,刘女士再次到店进行了一系列的消费,但这次体重并没有明显下降。





当事人 刘女士:“当时总共交费是13600元,过年前我让他们清算,他就跟我说套盒没剩多少了。我的减肥,还有当时承诺我的都没有效果。然后我去找他们理论的时候,他们态度非常恶劣,就是钱到手了 他后续的服务还有当时承诺的就完全不管,现在我就觉得我是受骗了。”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了她减肥的这家店,负责人黄女士也是一脸的委屈。



当事店家 黄女士:“我们减重都会跟顾客首先说明,我们是产品配合手法加上合理的膳食,三者合二为一来减重。然后每个顾客只要配合的好都能掉秤,减重都要有个持续性,并且任何一个老师教学生,学生要按照你的要求去做才能完成这份作业。你不能说是老师安排给你了,你这个学生不完成任务还来怪老师教的不好,是不是这个道理。”



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多张双方的聊天记录,她表示,刘女士之所以没有明显的减重效果,在于她的配合度的问题。



当事人 刘女士:“你看她现在指责我就是没按照她的(指示)来吃,你如果严格控制你的饮食,每天吃水果吃酸奶你也会瘦的。”

记者:“那你是出于什么考虑还来的呢?”

当事人 刘女士:“她当时说得天花乱坠,可以调理你的身体。”

当事店家 黄女士:“我没有说过这个问题。”

当事人 刘女士:“你看她现在不承认了。”

当事店家 黄女士:“因为我们是减重产品并不是用于调理的,我们不能达到医生的效果。我们不可能跟她去承诺这个,而且我们的饮食食谱都是标在门上,我们不是不给别人吃的。”



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僵持,店家提出了三个不同的解决方案,要么退还剩余款项3000多元,要么退还剩余套盒,要么继续服务直至达到目标体重110斤,但刘女士都没同意。



当事人 刘女士:“我现在要求的就是把这个钱退给我,然后我拿我的套盒去别的店,我现在对她已经不信任了。”

当事店家 黄女士:“她做了的就是她做了的,她不可能说是做了的不认可。你做了的是用到你身上的产品,我并没有怎么样去用过对不对?你做了的你必须要认可,而且你白纸黑字签了的。”

当事人 刘女士:“我认可,你把我的套盒给我。”

当事店家 黄女士:“行我把剩余的套盒退给你,你爱去哪里做去哪里做。”

当事人 刘女士:“那3000元你要赔我的损失。”

当事店家 黄女士:“这不可能 。”

记者离开时,双方仍在做进一步协商,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经协商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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