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罗娟: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国家文物局2025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3月1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贯彻施行,国家文物局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好文物保护法。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今年还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今天的发布会将围绕文物保护法贯彻施行、考古研究、文物安全以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等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有,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金瑞国先生、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张后武先生、国家文物局考古司副司长张凌女士、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副司长彭跃辉先生。
我是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娟。首先,请金瑞国司长介绍文物保护法修订有关情况。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金瑞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颁布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是时隔20多年第二次全面修订。修订文物保护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宪法实施,贯彻落实宪法确定的原则和制度,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巩固文物保护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法定程序使“保护第一”确立为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标志着我国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新法在保持文物保护基本制度稳定的基础上,修订和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对于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战略高度,系统谋划部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深沉的文化情怀、强烈的文化自觉指引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强调文物不可再生、不可替代,要坚持保护第一;要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不能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尽可能保留历史原貌。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使用。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
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旗帜。将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宗旨;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基础上,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法律;明确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文物予以保护;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加大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机制,申明我国对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权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这些规定,有利于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磅礴力量。
二是巩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坚持保护第一,明确要求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明确文物定义,增加文物普查调查制度;加大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明确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管理责任人等基本要求,明确要求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并纳入相关规划,明确原址保护措施和迁移、拆除审批程序;明确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明确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明确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和考古工作中的补偿机制;明确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建立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改作企业资产经营,其管理机构不得改由企业管理,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进行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加强对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管理;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征集购买文物时应当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健全民间收藏文物管理制度,明确文物销售单位和文物拍卖企业行为规范,推动文物流通领域诚信建设。这些规定,深化了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理念。
三是深入挖掘文物价值,大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对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支持文物收藏单位通过举办展览展示、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支持帮助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活动;明确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开放,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接待人数,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明确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这些规定,推动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文物事业发展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
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筑牢文物安全的底线、红线、生命线。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处分责任等相衔接,共同织牢织密文物安全保护网,增强法律威慑力。细化处罚层级和处罚对象,大幅提升罚款金额,对造成文物损坏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最高罚款额增加到单位最高罚款1000万元;完善行政处罚种类,增加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承担文物修缮复原费用、限制业务活动、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书等,提升行政处罚实效;明确文物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增加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益诉讼等内容,形成文物保护合力。这些规定,进一步筑牢文物“应保尽保”的法治屏障。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罗娟:
感谢金司长的介绍。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贯彻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工作步入了依法治理新阶段。下面请媒体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东方卫视记者: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此,国家文物局将主要开展哪些工作、提出哪些举措?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副司长 彭跃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历史,反复强调以史为鉴,在重要场合多次提及抗战历史、引述抗战故事,充分肯定抗战英烈、抗战精神,为做好抗战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处处抗战遗址,一件件抗战遗物,一座座抗战场馆,是记载抗战历史的实物见证,是闪耀抗战精神的物质载体,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教育的生动教材。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抗战文物,用情阐释好、弘扬好、传承好抗战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围绕80周年这一重要节点,聚焦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这一突出主题,以十四年抗战史为轴,以摸清资源状况为基,以提升系统保护为主,以提质展陈精品为重,以拓展教育功能为本,以丰富主题活动为要,抓重点、树精品、出亮点,讲好抗战故事,弘扬抗战精神,更好激励当下、勇毅前行,更好服务大局担使命、守正创新促发展。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抓好抓实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夯基固本,摸清抗战文物资源家底。汇总资源数据,依托不可移动文物“四普”数据和可移动文物“一普”数据,廓清抗战文物的类别、数量、分布和特征,公布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名录。推进藏品征集,指导各有关文博单位加强抗战实物、档案、史料、口述史的征集与研究,开展抗战实物遗物捐赠活动和抗日老战士、支前老模范口述史抢救采集行动,拓展抗战实物、照片、影像、资料全球征集渠道。
二是坚持保护第一,加强抗战文物系统保护。排查保存现状,我们已在年初印发关于加强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督导地方对全国抗战遗址保存状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全面排除重大险情和安全隐患。加大保护力度,统筹开展抗战文物保护行动,支持地方策划、立项、实施、完工一批抗战文物保护展示项目,加强对反映侵华日军暴行、罪行遗址和证据的保护利用。着力片区建设,以编制实施20个抗战主题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为引领,明确空间布局和项目设计,重在整体保护,提升保护能力。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提质抗战主题展陈水平。服务国之大者,支持实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和宛平城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配合办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推出展陈精品,实施一批抗战场馆改扩建和展陈提升工程,推出一批抗战主题展陈精品并组织全国巡展,抗战主题陈列展览的征集工作已经启动,赴有关国家及港澳地区举行中国抗战专题展览,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全景展现中国抗战的伟大胜利和历史意义。调动社会力量,主办以“保护抗战文物 弘扬抗战精神”为主题的全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论坛,完善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和全国抗战纪念馆联盟组织建设并推动扩容,发挥抗战主题社会组织的促进作用。
四是坚持务实简朴,精心组织抗战主题纪念活动。讲好抗战故事,上半年,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共同主办第五届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3月已经发布通知、全面启动。拓展教育功能,文物、教育部门将共同开展以抗战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推广和研学旅行,文物、网信部门将联合制播一批抗战文物故事短视频、推介一批抗战文物故事讲述人。优化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抗战遗址、场馆的资源优势,指导各有关文博单位精细服务好社会各界的参观瞻仰活动、严谨开展好对抗战英烈的缅怀祭扫活动和对死难者的哀悼公祭活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社会教育效果。广泛开展宣传,7月至9月,文物、宣传、网信、广电部门将联合开展抗战文物保护展示主题活动季,宣传推介一批保护成果、优秀案例、展陈精品、主题活动,形成规模声势和整体效应,诚挚邀请并热情欢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自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参与、支持。
新华社记者:
请简要介绍一下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 张后武:
2024年,国家文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排查整治文物安全隐患,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取得一些重要成果:
一是持续开展主动性执法遥感监测。2024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卫星遥感执法监测,首次实现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测全覆盖,督促陕西、河南、广西等省份严肃查处一批文物违法案件。同时,指导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湖南、海南、甘肃等地实施遥感监测,增强文物违法问题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提升文物执法效能。
二是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了新一轮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协作,2024年共侦破案件94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1.6万件(套)。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发挥工作合力,联合中央网信办加强古墓葬类题材网络视频和直播活动监管,会同中国海警局加强我国重点海域水下文物执法巡航。
三是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国家文物局印发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抽查检查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3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6.2万处。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消防演练,组织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文物行业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文物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文物安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按照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加大文物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力度,持续实施文物卫星遥感执法监测,对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季度监测;会同公安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督办大案要案,总结典型案例,强化诉讼支撑和案例指导;扎实推进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文物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人民网记者: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提升“考古研究水平”,请问国家文物局在今年的工作中有什么措施和部署?
国家文物局考古司副司长 张凌:
谢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广大考古工作者扎根一线,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2024年我们开展了259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1481项基本建设考古项目,通过“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平台向社会公布了16项考古研究新进展,考古工作的热度不减、考古工作者的初心不变。在2025年,我们会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和任务。
第一,抓好学术布局,聚焦解决重大问题。
一是做好“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阶段性结项工作。今年“考古中国”重大项目18个在研项目中,有8个要做阶段性验收,我们将指导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认真梳理工作成果,并明确下一阶段宏观目标,确保考古研究的延续性和科学性。
二是启动夏商文明研究工程。我们将围绕构建完整的夏商考古学文化与夏商历史,第一阶段以9省区的17个重要遗址为先导,开展重点遗址的考古发掘、多学科综合研究、科技考古和价值阐释、文物保护、展示宣传、国际传播等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科研成果,让夏商历史更加全面、生动的呈现出来。
三是提升多学科合作和科技考古水平。2025年我们批复了近260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将在考古工作中更加强调精细化测年、动植物考古、古DNA研究、冶金和制陶等技术研究,加强与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合作,提升考古工地现场的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拓展考古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第二,加强阐释传播,促进考古成果社会共享。我们下力气打通考古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让考古走入百姓生活。
一是推进重点考古报告出版,压实100项积压报告、100项重点报告的编写责任,挂牌督战。还将做好三峡考古报告、石窟寺考古报告的督导工作,让考古发掘的第一手资料能够尽快公布出来。我们将做好重大考古发现和科研成果的社会宣传,依托“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传播平台,及时将各地考古工作的最新进展介绍给大家,也会支持各地举办考古成果展、专题展,让考古成果及时面向公众。今年的十大考古新发现推介活动也在进行中,希望媒体朋友们关注、支持。
二是抓好大遗址保护利用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我们会继续推进陕西石峁、北京琉璃河、河南隋唐洛阳城、新疆北庭故城、交河故城和跨省域的蜀道、秦直道、三峡库区等大遗址保护利用工程,策划海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今年将有安徽凌家滩、河南汉魏洛阳故城、北京路县故城等一批重要遗址博物馆建成开放。今年我们将评定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完善考古遗址公园整体布局,相信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推动中外考古交流,讲好中华文明故事。我们依托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国际平台,积极推动考古机构、考古学者“走出去”,做好沙特塞林港、埃及孟图神庙、柬埔寨吴哥窟和中亚地区合作考古项目,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热点讨论,主动发声。我们将更加积极的“请进来”,办好上海·世界考古论坛,北京琉璃河、湖北盘龙城暑期国际田野考古学校,欢迎更多外国学者来中国参与考古研究项目,共同探讨全球性、区域性的学术热点问题。
第三,加强顶层设计,抓好新时代谋篇布局。结合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施行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契机,加强考古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一方面,2025年做好政策梳理和调研,启动出土文物管理、地下文物埋藏区、“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设计,为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考古管理“四梁八柱”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提出考古事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围绕落实“大考古”工作思路,谋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引领行业整体转型发展,立足“十五五”、领航2035年、展望2050,推动中国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中国考古依然精彩,也请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请问国家文物局在宣传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上有哪些安排?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金瑞国:
2024年11月8日,文物保护法高票修订公布后,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迅速行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2024年12月,配合全国人大召开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座谈会。2025年1月,印发《国家文物局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任务举措分工安排》,从配套规定、重要制度、原则要求、推进文物法治建设四个方面提出20项任务。2月28日,会同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通知及《文物保护法学习宣传提纲》,强调要把文物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同时举办国家文物局机关、全国文物系统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编写《文物保护法涉及政府部门法条汇编》等普法材料,组织发布“一图读懂文物保护法”系列海报、交互漫画、普法短片、解读文章、法制节目。
下一步,以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国家文物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规定,协调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指导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与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不一致、不衔接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文物领域权责事项梳理研究,依法加强国家文物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文物工作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指导开展第一届全国大学生文物保护法模拟法庭活动,举办文物保护法青年骨干暑期班,推动国家文物局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建设,推动文物法学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出生动易懂的普法作品,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文物保护法可知可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守护历史根脉、赓续文化基因的法治保障。
三是推动严格执法,此次修法,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增强了法律的约束力,我们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认真梳理法定职责,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健全文物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裁量基准,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水平建设,完善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一体推进、合力保护的工作格局,守好文物的底线、红线、生命线。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罗娟:
感谢金司长的回答。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报道。我们热忱欢迎各位媒体记者,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大文物宣传报道力度,共同推动良法善治、普润人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和介绍,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和关注。谢谢大家!
(图文来源于“国家文物局”,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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