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小的罂粟苗

你见过吗?


“春暖花开日,万物生长时”,当春日的暖阳洒向大地,有一种“罪恶之花”也悄然冒出苗头——那便是罂粟苗。

近日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禁毒部门

利用无人机巡查过程中

在独山港镇乡村意外发现

有农户在自家田地中

非法种植罂粟

经过技术鉴别

确认这些植物为罂粟苗

警方当即依法对这491株罂粟苗

进行了彻底铲除


“这些苗我平时用来喂鸡喂鸭

都说这样能让它们少生病,长得更好

我真不知道这还能有毒

更没想到还违法了”

年近75岁的老农张大伯尴尬地表示


面对大伯的误解

警方耐心地向其解释了

罂粟的危害性以及

非法种植的法律后果

并强调

种植任何形式的毒品原植物

都是不被允许的

即便是用于家禽饲养也不行


同时

禁毒民警在现场进行了教学

展示了罂粟花的一生

嘉兴市禁毒工作人员

参与了现场学习

此次行动与科普

不仅及时消除了隐患

也给村民们上了一堂

深刻的禁毒课


罂粟生长的各个阶段


罂粟种子


罂粟牙苗


罂粟叶苗


罂粟茎叶


罂粟花蕾


单瓣罂粟


罂粟花凋谢


罂粟花浆果期


罂粟的横切果实


罂粟的干燥壳和种子

法律法规

一、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71条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如果发现他人

非法种植、买卖、持有

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种子的

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平湖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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