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灾害防御中心】丰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预计4月1日至6日,丰台区将出现大风天气,气象条件不利,林区植被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各级森防力量要加强巡查看护和值守备勤,严格火源管控,加大可燃物清理、湿化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野外用火。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119或区森防支队值班电话83879778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将至

大风天气频发

当前正处于森林火险高火险期

公众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严禁一切野外吸烟

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

杜绝火灾隐患

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案例一

2月4日,丰台区王佐镇怪村张家湾一处草地发生火情。经调查,起火原因为4男2女燃放烟花爆竹所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部门对6名涉事人员进行了训诫并处以每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14日,丰台区一湿地公园草坪起火,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一公司职员随手丢弃未熄灭烟头,引燃干枯芦苇酿成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

2月20日,丰台区大灰厂村火车站售票站台下侧涵洞出现冒烟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有人在此处焚烧树叶垃圾所致。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进行约谈立案和行政处罚。

案例四

2月20日, 丰台区天马园地块内出现冒烟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有村民在该地块中间部位的地埂(地埂上有少量杂草)上进行烧荒所致,分段烧荒合计约25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进行约谈立案和行政处罚。

案例五

2月26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在巡查中发现,王佐镇西庄店村某处有冒烟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村民焚烧杂物所致。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进行训诫和行政处罚。

案例六

3月11日,丰台区王佐镇出现人为点火的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绿山谷场地承租方在场地修整过程中,施工工人将无用乱枝杂物等垃圾码放在场地中点火焚烧。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3月21日,丰台区王佐镇出现人为点火的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佃起村一村民焚烧树叶。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3月26日,丰台区一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内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当晚风力达8级,电动自行车被吹倒后火势迅速蔓延。消防部门提示,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配件,定期检查电池、电路等关键部件

清明临近

祭扫先人、漫步赏花、郊外登高等

出游活动日益频繁

在此提醒

这些安全事项千万不能忘









森林防火事关生态安全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容不得半点松懈
让我们携手同心
用文明新风守护青山绿水
以平安祥和寄托清明哀思!

来源:北京丰台,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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