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监委4月1日消息,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德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赵德健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赵德健出生于1972年3月,山东单县人,法学博士。
他长期在泰安市工作,2009年任东平县县长,2011年接任县委书记,直至2018年4月卸任。其中,2017年2月,他升任泰安市副市长。
2021年底,赵德健离开泰安,任职山东交通学院,直至2024年12月任上被查。
2018年4月,卸任东平县委书记之时,赵德健写下离任感言称,“我依然会如此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心为公、一切唯实、一身正气”。
“双开”通报称,赵德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弃守廉洁底线,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赵德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德健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