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近日,苏州姑苏区市场监管局金阊分局依据投诉举报,对姑苏区某数码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一款蓝牙耳机所赠的充电头无外包装,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经现场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无该生产企业该型号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当事人提供的未经3C认证充电头虽然是赠品,但商家以销售为目的,依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销售活动中赠送的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认办法函[2016]8号)规定:销售过程中所赠送的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的,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因此,金阊分局认定当事人提供的赠品充电头应当符合产品的质量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所提供赠品为“三无”产品且未经3C认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金阊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对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意识淡薄,虽以赠送形式,实际向消费者销售未经3C认证的充电头,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金阊分局对本案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告知其销售未经3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调落实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无论是购买还是被赠送,均应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是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产品,更要查看是否标有3C认证标志,维护自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苏州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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