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三周年,由济南市历下区平安扫黑办联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共同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三周年专题节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实施,历经三载,持续发挥着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效能。这部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条款更是重中之重,它们犹如细密的防护网,精心守护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本期《法润历下》节目邀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王瑞和节目常驻普法律师刘诚发律师一起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视角,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的“保护伞”在法治的光谱里,《反有组织犯罪法》意义非凡。它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为打击有组织犯罪立下严谨规范,有力保障了社会的稳定运转和经济的有序发展。对于身心尚在成长、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薄弱的未成年人来说,这部法律无疑是一把遮风挡雨的坚实“保护伞”。翻开《反有组织犯罪法》第67条,清晰的条文映入眼帘:任何企图发展未成年人加入黑社会组织,或是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乃至有组织犯罪行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即便相关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也绝不姑息,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这些明确的规定,是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庄重承诺,彰显出国家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坚定决心。它时刻警示着那些心怀不轨之人,莫要触碰这根红线,也为未成年人营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
节目嘉宾王瑞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王瑞多年来一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负责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与挽救的理念,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节目嘉宾刘诚发: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青联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自贸区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济南市第九届律师代表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