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墨江县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问题线索定性研判机制,通过统一归口管理、两方审批移交、三种划分等有力举措,推动巡察问题线索实现精准移交和高效处置,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震慑力和实效性。

  “问题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查性强,可将线索移交。”在墨江县委第九轮巡察“巡纪会商”会议上,巡察办、巡察组、纪委等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并提出了精准可靠的分类处理意见。通过监督贯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筛选和深入挖掘。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负责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过程中,则通过查阅资料、参与谈话、审核问题底稿和线索佐证等多种方式,瞄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深挖细查。

  在问题线索的处置上,实行严格的两方审批移交制度。巡察组务会首先集体研究,对问题线索的事例数据、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由巡察组组长审批后报巡察办统一管理。随后,由巡察机构授权的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把关定向,会同相关部室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把脉”,确保问题定性准确、支撑材料充分。

  同时,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三种类型”与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相结合,精准提出三种划分分类意见。根据这些分类意见,专人负责建立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台账,并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问题线索办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掌握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及办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优先、限时办理,确保问题线索高效流转处置。

  自十三届墨江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机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彰显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完成9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01件,办结82件,办结率达81.19%。

  记者 汪波 通讯员 罗媛华 姜玟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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