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5时左右,福建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名佑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的冷库及生产车间发生火灾。

微信群里,大家对这起火灾议论纷纷,有人问:如果在建的冷库发生火灾,从监管的角度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是住建部门、消防部门还是其他部门?

有关于这点,靠山屯觉得可以参考一下新余火灾中的责任追究。

新余火灾中,住建部门从住建厅到县局,共被追究8人,其中1人刑事责任。调查报告说的问题主要有三点:1、未把住验收关,地下一层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2、既有建筑“两违”清查走过场;3、冷库施工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冷库施工监管职责认识不清该管的没有管起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监管指导文件仅限于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余市和渝水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冷库建设工程基本未纳入监管。2024年1月,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被租用非法建设冷库,施工单位无资质、无专业设计、无施工方案、无安全管理制度,雇佣的施工人员都是不懂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置常识临时拼凑的,现场管理极其混乱,至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一直未进行施工监管。事故发生后,新余市排查出已建成冷库691家,其中29家限额以上的仅5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上的没有管到位,限额以下的更无人问津。涉事施工单位在新余市建成的44 家冷库均无报建或报备手续,施工过程从未被纳入监管。

调查报告在建议部分是这样说的:

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新改扩建冷库项目的立项批复(备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冷库项目用地、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核发施工许可并履行施工安全监管职责,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冷库使用安全监管。对包括冷库在内的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管要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靠山屯的话:

如果用最近的火灾调查报告作为责任划分参照的话,那么,住建部门是要对冷库施工进行监管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要核发施工许可,那么也就意味着要对施工队伍的合法性(资质、人员)等把关;一个是要履行施工安全监管,也就是意味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监管。

消防救援部门有没有责任呢?从广域来说,所有单位都是消防救援部门要监管的,包括在建项目的工地。但是由于消防执法力量的限制和目前法律规定,消防应该将在建工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如果提到了没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改正,则消防要负责任;如果没有抽到,那么就没有责任。

与此同时,发改、自然资源对在建冷库也负有审批责任;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行业领域冷库的使用负责有监管责任。

学习资料

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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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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