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二马小姐发了个流传很广的降本增笑段子,说沪上某大公募要求员工请客户喝咖啡只能报销客户的,自己喝的不能报。

大家的点评各不相同。
有人说:可以说客户比较能喝,喝了两杯(客户是牛吗)。
还有人说:可以和客户互相请(客户凭啥请你)。
也有人说:喝咖啡竟然能报销(客户来了10个人你咋办)?
还有更机智的说:可以点个超大杯,然后让店员分装成两个中杯。

去年11月份我去深圳拜访某家头部公募的时候就发现了,他们会议室已经没有瓶装水了,朋友解释说,现在申请矿泉水需要去前台找行政打签报走OA。
这让我想起了某司一个规定,只要涉及国企或者公务人员的报销,无论是咖啡还是餐叙,都需要提前向总经理申请。那么如何认定国企呢?用天眼查,只要股东穿透下来有国企,就算国企……

其实可以写一个请客户吃饭只能报销客户那部分的段子:

领导,这一桌子菜都是客户吃的,我是一口都不敢动啊!

是谁把菜夹到我的碗里的?!
你承认是你的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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