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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近日,网友发帖求助,称房子还没有入住,毛坯房物业费一点都不减免,原文如下:

南部县森态国际,还是毛坯房都没有入住,物业费一点都不免,我看网上好多地方都在免啊,物业太霸道了,2024年没交,他要起诉我。住都没住过养了一个爹呀每年都在交。能不能为老百姓考虑一下呀,房贷也还没还完,一个月省吃俭用住都没住,物业费一点都不减免。




3 月25日,南部县房管局对网友的问题作出回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毛坯房还没入住,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一点都不减免”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或物业区域提供的,而不仅仅是针对单个业主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另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根据上述条例规定及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业主应当自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的接房之日起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此外,《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只要建设单位与业主已经完成交房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即使没有装修入住的空置房也要全额缴纳,这主要出于不鼓励炒房、空置行为的考虑。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属地方性规定,如武汉、江苏等城市有该规定。截至目前,四川省尚未出台有关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建议您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阖家幸福安康!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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