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2月19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月亮河酒店北侧、荞麦峪村发生2起火灾,现场伴有明火,两处起火点均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经核查,两起火情均为同一人故意放火引起,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目前郑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例提示


01危害生命安全

任何泄愤、报复或恶作剧的纵火行为均属犯罪,切勿以身试法!火势蔓延速度快,极易造成人员烧伤、窒息甚至死亡,尤其是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后果不堪设想。


02破坏公共财产

纵火可烧毁房屋、车辆、公共设施等,导致巨额经济损失,影响社会正常运转。公共场所应加强监控与消防设施,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易燃物堆积应及时报警。


03扰乱社会秩序

恶性纵火事件引发公众恐慌,削弱社会安全感,甚至可能衍生次生灾害(如爆炸、交通瘫痪等)。发现纵火线索,立即拨打110或119,保护现场并协助调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以上内容来自法润密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头条

密云资讯

1

2

3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