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教师区桂芝近日接受央视专访被检举,台“陆委会”、教育部门跟进批判,区桂芝老师表示,她质疑检举人是网军,感受被公权力机器的力量步步相逼。台北市长蒋万安受访表态,区桂芝未违反教育中立,我们的立场就是尊重老师教学的专业自主权,同时也坚定捍卫言论自由。

知情人士表示,北市府从头到尾都是捍卫言论自由及遵守“宪法”,深知赖清德当局要全面“抹红”,不只是针对区老师,也是剑指蒋万安,以为蒋会退缩,但反而态度明确“你要'抹红'就'抹红',抹一次就回击一次,社会大众会知道民进党的手法”。

桃园市长张善政也说,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最可贵的价值,自由表达意见不应该因人或立场而异,大家都应该要捍卫。



前不久,桃园市会稽国小校长郑家兴在抖音平台发表“我爱你中国”言论,引发关注。桃园市教育局因获检举郑涉隐匿性平案,近期送校长成绩考核会,日前开会决议记申诫二次,但“我爱你中国”相关言论不在处罚范围。桃园市府强调,当事人言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未列入讨论也未议处。郑家兴说,虚心接受,谢谢关心。

这两位老师,一个台北,一个桃园,都因为认同一个中国被检举,也都因为蓝营地方县市长并未随绿起舞,免遭民进党的进一步迫害。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岛内舆论谴责 “旧刑法100条”如幽灵般回归,民进党清算和政治追杀异议者,背弃了他们当年争取百分百言论自由的主张时,多数人却忽略了,认同一个中国,支持统一的言论,在当年的台湾本来就天经地义,根本不需要用言论自由或修正后“刑法100条”来特别保障。

根据台湾地区刑法目前第100条第1项所述:“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指的就是“内乱罪”的构成要件,在1992年修法之前并没有“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之规定,促使这一改变源自发生在当年台湾清大的一桩案件。

1991年5月9日,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学生廖伟程及校外人士等四人,因阅读了史明的《台湾人四百年史》并协助“独.立.台.湾.会”制作、散发文宣,遭到调查局直接进到清大校园逮捕。调查局指称他们接受史明的金钱资助并在台湾发展组织,涉“惩治叛乱条例”及刑法“内乱罪”等罪名。



因为这几人可能被以违反“惩治叛乱条例”二条一的重罪求处死刑,引起舆论反弹和持续抗议,由于一年前才爆发要求“资深民代”退职的抗争,滋生的所谓本土化意识累积了相当高的动能,最终台当局在压力下,紧急提出废除“惩治叛乱条例”案,并于5月17日在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廖伟程等人也获交保释放。但他们还是被以“刑法第100条”第2项“预备内乱罪”起诉。期间,由挺绿学者组成的“100行动联盟”透过静坐活动等方式要求废除“刑法第100条”。 1992年5月15日,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刑法100条”修正案后,因为删除“阴谋叛乱罪”处罚,全案发回更审,改判免诉,连锁效应才告一段落。

还原当年“刑法100条”修正的时空背景,当时岛内是把谋“独”视为极端激烈的言论思想,但不可以着手实施(民进党早就开始实施)。如果今天支持区桂芝老师的人,是因防范旧的“刑法100条”复辟,来声援捍卫认同一中者的言论自由。这等于把区桂芝老师合法主张、正大光明根本不需要特别保障的言论和三十年前只能以言论自由免罪的主张相提并论。这不仅是对历史去脉络化的解读,也证明统一思想在岛内被更进一步边缘化,而分裂主张反而掌握了绝对的话语霸权。

蒋万安与张善政没有随绿起舞,让岛内教育工作者免遭进一步的迫害,相对那些拒绝回应的蓝营大咖,展现了一定的勇气。不过,当蓝营县市长们不敢强调区老师的主张不是其个人立场,更应是岛内民众依法都该遵守的立场;当合法主张沦落到如今被视为边缘激烈思想,且只能以言论自由保障时,蓝营县市长们的做法也难称对岛内宪制性规定的真正捍卫,反而是对绿色专断的政治正确的屈从妥协。如果不能扭转这种积非成是的局面,未来民进党当局透过各种方式,继续制造恐怖氛围,箝制及打压主张两岸统一的言论思想自由的现象,也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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