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高平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3 月28 日下午5 时30 分左右,一名男子驾车在长平西街由东向西行驶,与此同时,一名女司机从府东路拐进长平西街后向东行驶,两车发生了轻微摩擦。
男子踩刹车后本想尽快离开,可松刹车后发现女司机的车没动,他便踩了急刹。好在没发生交通事故,可女司机却开始拿手机录视频。男子想着对方是女士,就倒车想让其先走,见对方仍未离开,便从车头处绕行。
到了晚6 时30 分,男子朋友告知他,有人在朋友圈骂他。男子一看,竟是女司机。紧接着,女司机还找到男子社交平台账号,对其再次辱骂。
男子实在忍无可忍,于晚7 时前往派出所报警。到了派出所,女司机居然声称“我是司法局的” 。民警看到女司机朋友圈内容后,指出这属于辱骂行为,要求她道歉,可女司机不仅拒绝,还让男子去起诉。
离开派出所时,女司机仍不罢休,又对男子进行辱骂,言语不堪入耳。3 月29 日,女司机甚至还通过社交平台私信继续辱骂男子,还说“我是局里头的,遇事不怕事”“你外地来的,靠网上讨饭”。
身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本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依法行政、品行端正。可这位女工作人员又是怎么做的?
在纠纷发生后,她不仅没能理性解决问题,反而多次在朋友圈、社交平台私信对男子进行辱骂,甚至在派出所面对民警调解时,依然态度嚣张。就算是派出所要录入信息需报单位,难道就有理由骂人吗?
3 月30 日凌晨,高平市司法局发布情况说明,确认该女子为其工作人员,并对其作出停职处理。3 月29 日晚6 时许,司法局值班室工作人员称,已要求涉事女子向当事人道歉,也对其进行了批评。
但当被问及该女子是否为正式员工时,工作人员却未正面回应。这不禁让人质问,后续处理能否给大众一个全面且清晰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