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九娘》和《野狗》的鬼文史笔

火烧彤云


《公孙九娘》是反映于七起义的聊斋名篇,故事的背景是,清廷在平息了起义后对起义军士的九族进行立案审查,把“连坐被诛者”统统杀害。小说的开篇就写道: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以故伏刑东鬼,多葬南郊。

栖霞、莱阳地处山东东部,“东鬼”指的就是来自这两地的死者。

小说虽然以“于七之案”起笔,但也不是直接写案子,而是通过一个爱情故事来反映诛连案的残忍。

PART.01

战难小说的代表


✦ 公孙九娘 ✦

故事的主体时间是1674年,“甲寅间”,即于七第二次起义结束后的第12年。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位来自莱阳的书生,作者称他为莱阳生。

莱阳生来到了济南。他有两三位亲友也是死于于七诛连案。他买了纸钱到南郊祭奠他们。夜里,他就投宿在附近一所寺院里,付钱住宿。第二天,他外出办事回来,发现有位姓朱的同乡旧友在房间里等他。朱生不是人,是鬼。他没有参加起义,和很多人一样被无辜地诛连杀害。他来找莱阳生,是来求娶莱阳生的外甥女的。当然,莱阳生的外甥女也是鬼。

莱阳生的姐姐早逝,外甥女由莱阳生抚养到十五岁后回自己家,途中被清军抓获。她被押到济南的时候听说父亲被诛杀后受惊过度而死,成了孤魂野鬼。朱生找不到她的父母求亲,才来找莱阳生求亲。

莱阳生在朱生的带领下来到一座有几百户人家的大村落,走进了外甥女的家。外甥女感谢舅舅赐的钱帛。显然,莱阳生祭奠的亲友里就有她。他在外甥女家邂逅了小说的女主角,外甥女的闺蜜公孙九娘。公孙九娘出自栖霞的大户人家,十七八岁,“笑弯秋月,羞晕朝霞,实天人也”。她还是一位“诗词俱大高”的“女学士”,“才貌无双”。莱阳生的外甥女有意将其介绍给舅舅。

就这样,莱阳生促成了朱生与外甥女的婚事,朱生和莱阳生的外甥女又给他和公孙九娘做了媒。两对新人各得佳偶。只不过,公孙老夫人因为只有九娘一个孩子,不愿意把女儿嫁出去,只接受女婿入赘。于是,莱阳生就开始了“昼来宵往”的生活方式,晚上去公孙家歇宿,白天回到寺里。

新婚之夜,九娘讲述了自己和母亲被杀的经历。当年,母女二人被押往京都。走到济南的时候,公孙老夫人不堪路途辛劳而死。九娘自刎,追随母亲而去。九娘在“枕上追述往事,哽咽不成眠”,口占了两首绝句。

其一:

昔日罗裳化作尘,空将业果恨前身。

十年露冷枫林月,此夜初逢画阁春。

其二:

白杨风雨绕孤坟,谁想阳台更作云?

忽启镂金箱里看,血腥犹染旧罗裙。

一天晚上,莱阳生和妻子闲聊,问她:“此村何名?”九娘告诉他,这个鬼村名叫莱霞里,因为村里多为来自莱阳、栖霞两地的死者而得名,其实就是一个乱葬岗。九娘要求丈夫把她们母女的骸骨迁到丈夫的家乡莱阳去,正式葬入丈夫家的祖坟,立墓建坟,让她们不再是飘泊游荡的野鬼。莱阳生应允而去。然而,莱阳生忘了问妻子她们的坟头特征了,等到第二天晚上再去找的时候,只见“千坟累累”,“竟迷村路,叹恨而返”。一段短暂的人鬼情缘遗憾地就此终结。

《公孙九娘》的整个故事弥漫着浓重的悲哀气氛。整篇小说中,除了莱阳生是人,其他的都是鬼。莱阳生来济南的目的之一是悼念诛连致死的亲友。他的姐夫、外甥女、好友、妻子、岳母全都是死于此难的亲友。作者之所以没给他取个名字,而是用“莱阳生”来称呼他,就是告诉读者,莱阳人几乎全都像他一样,个个都有诛连致死的亲友,足见诛连之广,死者之多。“莱阳生”的称呼具有代表性。

在被诛连者里,有像朱生这样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有像公孙氏母女这样的连路都走不了太远而离世的柔弱女子。清廷把这些跟起义无关也不可能对起义有帮助的人都进行了诛杀,多么的无良!这还不算,最令人惊讶的是,莱阳生的外甥女,打小就寄养在亲戚家,跟本家联系不多,年仅十五岁,他们也不放过!真是令人发指!

于七案被清廷视为大案要案。清廷把胶东地区所有起义军士的九族亲属都抓了起来,押到济南或北京去受审和处决。莱阳生的外甥女被押到济南后受惊过度而死。她可能就是被押往济南的,还没受审就死了;也可能是要被押往北京的,还没到北京就死了。公孙氏母女则是要被押到北京的,结果只走到济南就死了。

之所以诛连犯的押解目的地有京城北京和省城济南之分,可能是他们的亲人在起义军里的地位不同。起义军的首领、高级军官的亲属可能是要押往京城受审,而一般士兵的亲属则是被押到省城受审。公孙氏是栖霞的大户人家,亲人可能是前者。

不管怎么说,小说透露了有人被押往北京的情况,那么,就有人死在北京,也有人在路途中就死了。光是死在济南的人就多到了“千坟累累”、“坟兆万接”的地步,那么,把死在从山东到北京的路上和在北京死去的人数都加起来呢?那该会刷新当下史学界对于七案死者数量的概念了吧?这有待于进一步的史学研究。

《公孙九娘》对于七之难的惨反映得令人酸目,很多评家将其视为聊斋战难小说的代表。笔者不否认其价值,但是,笔者认为,同以于七起义为背景的《野狗》更有资格成为这方面的代表。

PART.02

中曲而端锐


✦ 野狗✦

《野狗》和《公孙九娘》不同。它写的是“于七之乱”中的故事,“乱”就是战乱,即战争期间的故事。

野狗是当时的汉族民众对清军的蔑称,如同称呼侵华日军鬼子一样。这个标题的矛头就是直指清军,还不够尖锐吗?光这个标题就胜出其他聊斋战难小说了。

《野狗》开头两句就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在这样的恐怖氛围下,一个从山里回家的乡民李化龙在晚上行路,还是碰到了清军。在无处藏身的情况下,他只好躺进了死人堆里装死,逃过了一劫。

清军过后,“阙头断臂”的尸体们“起立如林”,其中有一具头已经断了但还连在肩膀上的尸体问众尸:“野狗子来了,怎么办?”众尸答道:“怎么办?”说完,尸体们纷纷倒在地上。

李化龙看到这场景,吓得颤抖着要起来,这时候,野狗来了。它“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化龙很害怕,把脑袋藏在尸体下。野狗来拨动李化龙的肩膀,要啃他的脑袋。李化龙用力压着尸体,不让野狗得逞。野狗就把整个尸体翻了个个儿,并把它移开,看见了李化龙的脑袋。李化龙极度恐惧,手伸到腰下摸索,抓到了一块碗大的石头,握在手里。野狗俯身要来啃他的脑袋,他突起站了起来,大叫一声,用石头击向野狗的头部,击中了野狗的嘴。野狗发出了猫头鹰般的叫声,“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李化龙一看,血地里有野狗的两颗牙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

有的人可能没看懂这个故事,不是说清军是野狗吗?怎么清军过后还有野狗来呢?其实,这是一种极深刻的寓意。清军是“杀人如麻”、见人就杀的野狗,野狗则是连民众的尸体都不放过、要对民众“啮首吸脑”的清军。清军的形象就是“兽首人身”的野狗,长着四寸有余、“中曲而端锐”的牙齿,穷凶极恶!多么力透纸背的描绘!

为什么胶东人民如此痛恨清军呢?这就要了解一下于七起义的史实了。


PART.03

“杀人如麻”


这两篇小说综合起来看,主要反映了于七起义的烈和惨。

✦于七 ✦

于七,本名于乐吾,初字小喜,后改字孟熹,因在家族中排行第七,故人称于七。于七是山东栖霞人,祖父是山东省的大金矿主,父亲是明代将军,母亲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抗倭名将戚继光的长女,他自己则是明崇祯三年的武举人。于七为人正义和气,喜爱社交,和哥哥于六一起结交了一些武林人士,劫富济贫,在当地很有威望。

1648年,于七以淘金工人为骨干,广泛地发动农民、渔民,以牙山为中心据点,发起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胶东半岛人民纷纷响应。1650年,于七率军攻入宁海州(今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和威海市),将知州枭首示众。清廷大惊。此时,清军入关仅六年,脚跟尚未立稳,要剿灭起义,不是不可以,但要耗费大量的军力精力,于是他们对于七采取了剿抚并济的手段。于七接受清廷的招安,担任栖霞把总(即陆军基层军官)。起义终结。

知州官衔五品,属于中级官员。于七把中级官员都枭首示众了,清廷如何会接纳这样的人?招安实属无奈,他们并不信任于七,对他也不友善。于七也很快感受到了这一点,加上亲友纷纷指责,他幡然悔悟,改弦易辙,重新回到了抗清的道路上。他利用把总的职务便利扩大武装力量,更加广泛地结交各方力量,只待时机成熟就准备再次发动起义。

1661年4月15日,在莱阳宝泉山庙会上,恶霸宋彝秉居然当众调戏于七的弟弟于九的妻子,上演了一幕现实版的林冲故事。于九可不是忍气吞声的林冲,挥起拳头就把宋彝秉揍了一顿。宋彝秉和高衙内一样,也有个在兵部任职的父亲,他倚仗父亲的权势,直接进京诬告“于七在栖霞盖金銮殿、绣龙袍,准备当皇帝”。本来就对于七百般排斥、巴不得逮着机会就除掉他的清廷接到宋彝秉的诬告,正中下怀,也不做调查,直接派兵查封于家。

于七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和弟兄们又一次进入了牙山,准备迎战。清廷调集了九省的兵力,派了三大帅六大将,统领二十万大军来进攻牙山。胶东半岛各地的起义军在于七一声号令下纷纷起义,有效地牵制了清军对牙山的进攻。

于七领导的第一次起义,清廷就不是靠武力平息的,而是靠招安。胶东半岛各地的起义军虽然不是明朝的正规军,可战斗力并不差。要不是他们战斗力太强,清廷也不会采用招安的手段来平息起义。如今经过了11年的准备,胶东人民的战斗力更强了,清军更难镇压。胶东人民并非全民皆兵,而清军却是草木皆兵,“杀人如麻”,尽力扑灭有可能成为反抗清军的一丁点火星。

清军对牙山久攻不下。转过年来,他们调来了红衣大炮,对着牙山连续轰炸了三天。牙山被炸得满目苍夷。清军还在奸细的带领下抄小路袭击。于七等少数人突围成功,逃出了牙山,其他义军首领和军士奋勇抵抗,无一人投降或被俘。于九壮烈牺牲,头颅被清军割下,挂在竿上示众。于七的另一位族弟于十自刎而死。


《野狗》的另一个亮点就在于歌颂了胶东人民这种强烈的反抗精神。“兽首人身”的清军面目如此狰狞可怕,武装到牙齿,或者说锐利到牙齿,其军事实力远超于于七领导的起义军。于七只是明末的一个武举人,还没入仕。第一次起义招安后,他也不过当了11年的栖霞把总,一个低级军官而已。他这点子军事水平如何能与清军的三大帅六大将相比?胶东各地的人民手持的也不过是最普通的冷兵器,哪里能和清军猛烈的红衣大炮相比?

胶东人民也不是不知道敌我悬殊,当清军将要到来之时,尸中头领问大家“野狗来了,怎么办?”,众尸也只能回答“怎么办?”。这都反映了他们对形势严酷的认识清醒。然而,在敌我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胶东人民并不束手就擒,放弃抵抗。一介乡民李化龙躲无可躲,最后也拿起了石头,鼓足了勇气,奋勇一击,击退了凶恶的野狗。真是大快人心!

相比《公孙九娘》,《野狗》对于战难的反映更淋漓尽致,对清军的残暴控诉得更加猛烈,同时还在反映胶东人民奋勇抗清这一点上有着一抹《公孙九娘》没有的亮色,着实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

另外,《公孙九娘》还有叙事逻辑上的错误。莱阳生去与公孙九娘成亲时,是朱生带的路。二人成亲后,莱阳生过起了“昼来宵往”的生活,一直都是他独自前往公孙家。在公孙九娘提出迁葬骸骨后,莱阳生还独自去了一趟朱家,与外甥女夫妇商议此事。怎么打这以后,他就会仅仅因为忘记问妻子坟堆的标志而再也找不着公孙家的坟墓了呢?按说他还可以再找朱生去带路,结果居然连朱生的坟墓也找不到了!这也太说不过去了!《野狗》就不存在这样的逻辑谬误。

在聊斋战难小说中,《野狗》确实是胜出群伦。之所以历来评家不是对它的评价不如《公孙九娘》,应该是不知道野狗这个词就是对清军的蔑称;知道了的话,再看看小说的描写,就知道其力度之深是其他聊斋战难小说无法比拟的了。

不管描写于七之战的《野狗》,还是描写于七之案的《公孙九娘》,它们都不仅仅在文学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在史学界也有较高的地位。当下,几乎所有研究于七起义的学者都会引用这两篇小说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于七起义并非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是其他清代文人不敢写的题材,也不是清廷没有编入史册的内容,只不过他们写的不如蒲松龄写的出名。蒲松龄对于七起义事件的记载有着无可取代的贡献!

这两篇小说综合起来看,主要反映了于七起义的烈和惨。从表面上看,因为胶东人民对清军的激烈反抗导致了清军残酷地镇压起义和在起义后进行诛连屠杀,使得胶东人民陷入了悲惨的命运。但是,一场耗时十几年、席卷整个胶东半岛的大规模起义绝不能这么简单地来看。

首先,清军入侵明朝不具有正义性,明朝人民反抗侵略是非常正常和合理的行为。反抗侵略的起义的正义性从来就不以侵略者最终的取胜而消亡。事实上,把时间尺度放长一点来看,清军也不是最终的胜利者。

其次,清军对汉族民众的防范和蔑视也是导致胶东人民抗清起义激烈的重要因素。在于七领导的第一次起义时,清军出于不得已,招安了于七,平息了起义。他们连对招安过来的于七都不信任、不友善,对普通民众能好吗?即便于七不发动第二次起义,清军自己也埋下了胶东人民反抗的种子。

事情的发展也正是如此。第一次起义结束后,于七虽然在暗中准备了11年,可仍然在等待时机,并没有发动起义的打算。可清廷接到恶霸宋彝秉的诬告,连调查也不做,就查封了于家,这就不是起不起义的问题了,而是官逼民反。相反,清廷对调戏妇女还诬告于七的宋彝秉又如何呢?他们给他升了官,还把于七的全部家产都给了他。这不激起民愤才怪呢!在这样的情况下,胶东民众对于七起义一呼百应太正常不过了。

因此,于七起义的责任全在清廷一方。清廷残酷地镇压起义和屠杀民众是受到千古谴责的罪恶行为,是清廷历史上抹不去的污点。清廷不加分别的诛连造成了“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的人间惨剧后,也意识到做得太过分了,继而又以允许安葬死者的方式来展示自己所谓的宽宏大量。对此洞若观火的蒲松龄用反讽的口吻写道,“上官慈悲,捐给棺木”,辛辣地揭露和痛斥了清廷的残暴和伪善。

胶东人民面对敌强我弱的局面,仍然奋勇反抗,展现了汉民族在面对压迫和不公时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值得千古称颂!如果一个群体在面对奴役和压迫的时候毫无反抗意识,以为委屈就可以求全,结果只能是被消亡得更快,清廷在对待招了安的于七还要赶尽杀绝就是最直接的证明。

参考文献:

1、盛伟:《对于七抗清起义事件的考察》,学术论文,《蒲松龄研究》2003年第4期P121—128

2、姜克滨:《论 <聊斋志异> 历史叙事与战乱书写——以 <公孙九娘> 为例》,学术论文,《蒲松龄研究》2019年第2期P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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