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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了
《2025年福州市高级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至3月28日
其中涉及定向生、户籍限制、中考加分等
来看具体内容——
福州中招政策拟调整
《细则》对今年拟作调整的内容作了解释说明,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三处调整,分别是——
一、定向生比例的变动
今年将“老九所”定向生比例提高至70%;“新四所”一类校比例提高至35%;新增华侨、金山两所学校招定向生,比例为20%;同时,从2026年开始,取消定向生的户籍限制。
二、中招录取中,新增普高供需批录取
意思是在中招录取中的第一批次(普高批)录取后,原定接下来是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现改为插入普高供需批录取,以此满足更多学生录取普高的需求。
三、取消计生加分政策
2025年保持计生加分政策不变(初中三年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2分照顾。),提前预告从2026年起取消计生加分政策。
另外,对于福州中招更多意见
可以登录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留言
(https://jyj.fuzhou.gov.cn/)
这不,就有家长留言
希望福州可以像厦门一样 “出分后报志愿”
想必这也是很多福州家长同学们的心愿
具体通知如下
2025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总体保持稳定。《2025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三个政策调整:
一、定向生
(一)原政策
1.定向生资格:户籍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定向生指标比例: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吴航校区等9所优质普高学校(以下简称“老九所”)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60%作为市区定向生指标。福州屏东中学、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原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等4所一级达标学校(以下简称“新四所”)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30%作为市区定向生指标。
(二)拟调整政策
1.定向生资格:2025年保持不变,2026年起,取消户籍地限制,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生资格。
2.定向生指标比例:“老九所”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70%作为市区定向生指标,“新四所”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35%作为市区定向生指标,新增福州华侨中学、福州金山中学等2所一级达标学校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20%作为市区定向生指标。
(三)调整原因
1.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完善涉及随迁子女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
2.2022年10月,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方案》(闽教基〔2022〕43号),要求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应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定向生比例调整部分已于2024年提前预告。
二、供需批
(一)原政策
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启动供需批录取,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供需批均设置3个梯度志愿,“3+4”中本贯通批设置1个志愿。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民办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供需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拟调整政策
新增供需第一批(普高):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剩余计划(含提前批),考生填报供需第一批志愿后,启动供需第一批录取。供需第一批设置3个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梯度志愿,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民办普高根据供需第一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供需第一批录取结束后,继续进行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录取。
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办仍按照原供需批做法,公布所有招生学校的剩余计划(含普高),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供需第二批志愿。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在供需第二批均设置3个梯度志愿,“3+4”中本贯通设置1个志愿。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民办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供需第二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调整原因
为了提升群众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愿望,拟在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录取结束后,增加供需第一批(普高)录取。
三、计生加分
(一)原政策
初中三年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2分照顾。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2017年1月前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及长乐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在六县(市)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二)拟调整政策
2025年保持计生加分政策不变,提前预告从2026年起取消计生加分政策。
(三)调整原因
2021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 号),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认真梳理本地区原有的中考中招录取加分政策,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则上从 2021年开始执行;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取消的,应设置明确的过渡期,最迟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调整,目前我国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省内大部分地市已取消或即将取消中考计生加分,故我市拟从2026年起取消中考计生加分政策。
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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