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宁夏检察机关将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建设的重要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此次司法监督,宁夏检察机关将坚决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对刑事“挂案”、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行为的监督,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以及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监督,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全面监督,坚决纠治各类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同时,全区检察机关将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沟通协作,共同落实好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作等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宁夏检察机关将坚决纠治检察机关自身办理涉企案件中的突出问题,促推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将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实现重点案件集中办理、瓶颈问题集中解决、监督堵点集中攻坚,推进专项监督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记者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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