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本报从慈溪市政府获悉,慈溪市旭日锁具有限公司1·11机械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5年1月11日14时28分,位于观海卫镇桃园东路1-2号的慈溪市旭日锁具有限公司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为慈溪市旭日锁具有限公司,事故设备系一台四柱液压机。经查明,2025年1月11日14时28分,位于观海卫镇桃园东路1-2号的慈溪市旭日锁具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人厉某江安全意识淡薄,将头伸入仍在运行的液压机危险区域,被机器压住上半身受伤。工友赵某发在两米远的地方操作冲床,马上发现了情况,叫来众人进行抢救,现场工友拨打了110。众人未能将厉某江救出,直到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才将厉某江从机器中救出。随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厉某江送去医院,厉某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将头伸入仍在运行的液压机危险区域,被机器压住上半身受伤致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给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旭日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旭日公司作出处理。

旭日公司主要负责人何某日、旭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高某波,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高某波作出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瑞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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