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风新闻报道了重庆一街道办关于强拆鱼塘被法院判赔380万引起了网络的高度关注。令人震惊的是判决生效后,该街道办负责人李某表示,“我们确实没有赔付能力,目前没有,但我们现在在努力,用国有资产让他们来认,要么他们自己认一部分,要么通过法拍来赔偿,这个事我们一直在积极地作为。”
可以说是一语惊人,一石激起千层浪!做出了违法强拆关停鱼塘造成的损失,竟然说自己没有钱,可以用国有资产来抵债,甚至拍卖国有资产来赔偿!难道说街道办是他们家开的,难道国有资产也是他们的资产?
庆幸的是这一起持续4年之久的强拆纠纷案,经过大风新闻报道之后,立即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最新的消息来了!
根据界面快讯报道,3月29日该街道办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情况说明:
目前街道办正按照相关的判决事宜与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说赔偿应该按照判决进行,关键赔偿多少目前还没有公布数据,之前通过法院相关的评估和判决,赔偿金额高达379.9万元,还有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一个持续4年之久的案件,养殖户持续追讨4年的赔偿款,结果一分钱没有得到。仅仅被媒体曝光之后,当地街道办迅速作出回应,而且已经与养殖户达成了赔偿一致的意见。可见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这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也曾预言过,相信赔偿的结果会很快到来。
这个强拆鱼塘关停鱼塘事件是怎么发生的?
事情还要从2007年开始,根据49岁的养殖户万朝林回忆,当时他在隔壁县搞水产养殖行业,生意还是非常的红火。而对于涉事的这个街道当时为了招商引资项目,与他进行了洽谈,当时的镇长亲自开车把他拉回来,希望回到该街道办发展养殖行业。而且制定了非常美好的发展前景,当初那里在打造“十里千亩”渔业生产(垂钓)示范基地。
或许是因为政策的诱惑,起初与人合伙开了鱼塘,后来通过土地流转120亩鱼塘,每亩租金1000元,承包时间为30年。有了承包合同的签订,养殖户万朝林加大了对鱼塘的投资,尤其对于道路和养殖的器具加大投资,数年间投资几百万元,当然也会获得丰厚的利润,每年都有几十万斤鱼卖出。
由于经营特别完善,又扩大了垂钓项目在当地非常的红火,于是在2015年又成立了养殖场,对当地的水产养殖起到了促进作用,也有了水产品的销售规模。可以说万兆林的养殖生意非常红火,主要是依托这120亩的鱼塘为基础,不断壮实了自己的养殖公司。
可好景不长,在2021年3月竟然收到了当地街道办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在3月31号之前关停整治养殖场。养殖户万朝林与街道办相关部门协商赔偿问题,达成赔偿之后,就开始丈量鱼塘的面积,结果发现赔偿的标准太高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在2021年8月13日深夜,万朝林的妻子突然被狗吵醒了,查看监控发现有人进入鱼塘周围,不断打砸鱼塘里的监控。当时就报了警,可得到的回应令人汗颜:“我们以为有人要来偷鱼,马上向大路派出所报警,后来民警回复称是大路街道办的行政行为,说他们要拆除鱼塘。”
天亮之后更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好几辆挖掘机开进了鱼塘里,挖开了鱼塘的塘坝,放干鱼塘里的水,然后来了很多车辆,很多人到鱼塘里捕鱼。
根据村民回忆,当时来逮鱼的人有数百人,鱼塘里的水面上都是死鱼,每个人都满载而归。有一个出庭作证的人回应自己当天没事回家碰上了抓鱼,这件事自己就抓了2000余斤,最大的一条达到了30斤。可想而知,万朝林这一次损失有多么严重了?
万朝林夫妇当时极力的阻止,可是没有人听他们的,甚至嗓子都喊哑了,最后欲哭无泪。后来夫妇二人把当地街道办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没有给夫妇二人失望,结果他们赢了,判赔街道办近380万赔偿款。
街道办相关出庭人员辩解,鱼塘里的水质污染不达标,应该强制拆除。并且提供了在下达通知书之后,两次对水质进行检测的结果证据。
可是法院还是维护养殖户的利益,并且给出了有力的回应:街道办未能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证明其具有该法定职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鱼池,应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街、镇政府并不具有该职权,“故被告对原告养鱼池予以强制放水拆除的行为缺乏职权依据。”
也就是说该街道办强拆鱼塘的关停鱼塘的事实存在,而且他们提供的水质污染才进行关停或者强拆的执法依据不完善。或者说这本身是环保局的工作,结果该街道办却履行了这个执法权,也就是没有这种因为水质污染关停鱼塘的权力,也没有权利造成养殖户损失如此之严重。
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该街道办提供了当时关停鱼塘卖鱼款3万多元,当万朝林到相关单位支取余款时,结果这个款项也不翼而飞。这就给该街道办的赔偿工作带来了被动性,毕竟这是鱼款,不应该被挪用,这是养殖户的养殖收入。
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当时鱼塘的鱼大概37万斤,加上一些饲料和设施等相关的赔偿,共预计赔偿款为379.9万元,再加上利息就达到了380万。
令人质疑的是为什么这些执法部门对强拆或者关停鱼塘需要夜间去执行?本来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应该公开公平的阳光执法,结果弄的月朦胧鸟朦胧,影响了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本应该执法过程中需要群众监督,在执法的过程中更需要全程录像,为什么深夜派人去拆除监控?这似乎就存在着违法的嫌疑!当然法院也非常的给力,确实判处的是违法的行为,要求街道办赔偿380万的损失。
当然对于该街道办相关人员应该进行处理,毕竟他们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深夜里去执法,就是一个错误的行为。为什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需要街道办去承担呢?需要拍卖国有资产去抵债呢?这一点让人想不到,个人犯的错误造成的损失需要国家来赔偿!
网友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网友首先关注的是强拆负责人处理了没有?毕竟作出这种强拆的错误行为,必须为自己的执政能力造成的损失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友们一致的表示,如果不经过媒体的曝光,可能这个赔偿案一拖再拖。尽管民告官赢了,但想顺利的拿到赔偿款还是比较难的。就像那个负责人说的一样,他们没有能力赔偿,也就是没有钱赔偿,可以认领一部分国有资产抵债,或者说通过拍卖国有资产来赔偿!究竟他们是哪里来的勇气?他们有什么权力拍卖国有资产?
最后只想说,老百姓的利益也是利益,不应该只为了争面子,为了业绩而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做任何事情要三思,要服从大局利益,首先要做到守法从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不应该损害国家的利益为前提条件!
现在这个鱼塘什么样了?
记者回访了目前的鱼塘状况,现在可以说是荒芜一片,杂草丛生,存水的地方有几只野鸭在上面游戏,似乎展现了春天的温暖。也就是说已经荒废了几年的时间,根本没有产生一点效益,狼藉一片。有一位村民痛心的说,“万朝林的鱼塘被强拆之后,几年来那些田地几乎荒弃,太可惜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已经推迟了4年之久,目前通过媒体曝光之后,养殖户万朝林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款,可以说是皆大欢喜了。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利用好这些鱼塘,再让这荒废的鱼塘展现勃勃生机,为当地老百姓产生利益,不要让老百姓痛心!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合理执法,合理作决策,不要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要盲目的做决策争取业绩。
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