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静 记者 朱鲸润)随着信息和物流的不断畅通,进口食品对消费者来说已经不算新鲜。不少消费者对进口红酒青睐有加,若商家手中的进口红酒没有中文标签,能否向消费者出售?
宜兴某饭店经营者收到朋友赠送的进口红酒,见包装华丽就随手放在饭店酒品饮料展示柜中。2024年末,章某与朋友到该饭店用餐,看中了这款进口红酒,要买来随餐品尝。经营者犹豫了一下,毕竟这红酒是朋友赠送的,而且具体价格也不清楚。但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不好拒绝消费者。经上网搜索同款价格,最后双方商定每瓶按3880元计算,章某共购买了3瓶。席间喝了1瓶红酒,章某共支付酒水费11640元、餐费1200元,并将2瓶未开封的红酒带走。回到家后,章某才发现该红酒没有任何中文标签,认为该饭店出售的红酒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无法核实合法来源,起诉至宜兴法院,要求饭店退还红酒款11640元并予以十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各执一词。消费者强调,当仔细查看该红酒信息时,才发现瓶身没有中文标识,怀疑该酒有质量问题。经营者则强调,酒系朋友馈赠,品质绝对有保障。法官耐心地向经营者释明,食品安全标准绝非仅指食品本身无毒无害,而是包含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未经检验的进口食品如同“身份不明者”,本质是对消费者安全的漠视。同时,法官也向消费者表示,经营者售卖该进口红酒非故意为之,已经认识到了自身经营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到位,希望消费者予以理解和体谅。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饭店经营者将红酒款退还给章某并赔偿11640元,章某拿到赔偿款后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义务,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可溯源。销售进口食品需严格核查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合格证明文件,未尽查验义务产生的不利后果只能由经营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