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风新闻报道“重庆违法强拆120亩鱼塘事件”再引热议,法院判处涉事街道办违法强拆被判赔偿380万,可街道办回应无赔偿支付能力,可以法拍国有资产来赔付!这个回应让老百姓目瞪口呆?

街道办作出的行政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为什么要用国有资产来抵债?毕竟国有资产是国民所有,不应该成为违法造成损失赔偿的资本!这简直就是耍无赖!



事件的经过

强拆发生地点涉及的街道为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

鱼塘的主人公是49岁的万朝林夫妇,有着丰富的养鱼经验的渔民。

万朝林曾在隔壁的县做养殖行业,生意非常的红火。2007年,涉事街道看到万朝林非常有能力,于是以招商引资的方式把万朝林拉回了这个街道办,希望他在该街道办投资。

万朝林回忆,“2007年前后,相邻的璧山县大路镇(今璧山区大路街道办)在搞招商引资,四处邀人前去从事渔业养殖。”“有一天大路镇镇长亲自开车来接我们夫妻俩去现场考察。”

可能当时街道办经过考察,因为垂钓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当地又有鱼塘的养殖资源,于是计划打造“十里千亩”渔业生产(垂钓)示范基地。

万朝林经过考察之后,加上当地街道办大力的支持,政策上又进行了优惠,盛情难却之下,建设家乡之心油然而生。于是起初与人合伙经营承包了鱼塘,后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了120亩鱼塘,承包期限为30年,每亩鱼塘的租金为1000元,也就是一年的承包费用达到了12万。

或许是有了承包,合同就敢于对鱼塘进行投资先后投资数百万元,每年也卖出几十万斤的鱼,生意可以说还是非常的红火的。

2015年12月29日,夫妻俩以妻子殷正兰的名义出资10万元成立重庆市璧山区殷正兰水产养殖场,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产品批发以及水产养殖等。

或许万朝林夫妻俩的水产养殖生意非常的红火,利润也非常的可观,关键又形成了水产养殖交易市场,可能触碰了某些人的蛋糕,于是在2021年3月,夫妻俩突然接到通知称他们的鱼塘要关停整治。

深夜违法强拆

当地街道办对万朝林夫妻俩在鱼塘下了关停整治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干鱼塘里的水。

万朝林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既然下了违规关停通知书,就与街道办协商了赔偿问题,“开始他们同意按拆迁补偿标准赔付,但到现场测量后却反悔了。”

这就是所谓街道办工作人员办事的效率根本不知道鱼塘的大小,竟然同意了赔偿的标准。结果经过测量,赔偿金额超出了工作人员的想象,所以开始反悔了。

2021年8月13日深夜,万朝林夫妇的噩梦开始了,在鱼塘里养的十几条狗突然狂吠,惊醒了睡梦中的万朝林夫妇。

万朝林夫妇急忙查看监控,发现有人正在砸鱼塘里的监控,于是就报了警,可得到的回应,结果令人汗颜:“我们以为有人要来偷鱼,马上向大路派出所报警,后来民警回复称是大路街道办的行政行为,说他们要拆除鱼塘。”

明明可以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可行政部门却选择在深夜中执法,实行违规强拆,究竟是在掩盖什么?关键执法过程中竟然还打砸鱼塘里的监控,可是法规明确规定执法过程中需要全程录像,以备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者是存档查询使用。

可这一次执法竟然在深夜当中执行,首先强行毁坏鱼塘里的监控设施,毋庸置疑就是为了违法强拆做铺垫,减少违法监控的证据。可以说这次强拆是有计划的,也是有预谋的,或者说他们明知违法而违法。

或许是因为报了警之后出现了纠纷,一直使得违法强拆推到了天亮,天亮之后来了多辆挖掘机挖开鱼塘里的塘坝,放干了水。令人吃惊的一幕再次到来:“而更令人没有料到的是,当地村民以及附近沙坪坝、北碚、铜梁的人闻讯开车前来鱼塘捞鱼,我们哭着喊哑了声音,依然没能阻止住他们。”万朝林回忆痛心的说。



根据万潮人提供的当时视频画面显示,无数周围的男男女女来抢鱼,视频中出现了一种刺耳的声音:“哇噻,人山人海捞鱼,丰收丰收,搞着了搞着了!”

有一位村民回忆当时的场景,确实令人的伤心,抢鱼的人有数百人,道路两旁停满了车,每个人都背着背篓和袋子等等装鱼,水面上飘满了死鱼,万朝林夫妇俩哭喊着,嗓子都喊哑了,悲痛欲绝,但没有人理会他们。似乎就是一种强强的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万常人多年的养殖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被强拆下的数百人抢走了自己辛苦的汗水投资。



还有一位村民出庭作证,当天回家正碰上到万朝林鱼塘里捞鱼,“那天我捡了2000多斤鱼,有草鱼、白鲢、青鱼,都是大的,最大的有30多斤重。”

目前的鱼塘已是荒废的鱼塘,而且杂草横生,偶尔在小水鱼上面还有几只野鸭在浮动,享受着春天的温暖。也就是因为这种违法强拆的行为存在致使,近几年120亩的鱼塘荒废了,确实的令人心疼,没有一分钱的效益。





相关记者对该废弃的鱼塘进行回访,有一位村民痛心的说,“万朝林的鱼塘被强拆之后,几年来那些田地几乎荒弃,太可惜了。”

现实情况确实如此,当时非常红火的一个大鱼塘,而且效益也非常的不错,人来人往。关键已经形成了垂钓和水产买卖养殖的示范点,结果却因为街道办相关人员的错误决定,造成了目前凄惨的景象。

万朝林的诉讼之路

万朝林的百亩鱼塘被强拆之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万朝林就把涉事街道办告上了。

民告官,关键还告的还是当地的街道办,这是一级政府,能不能赢呢?

庭审期间,涉事街道办出庭人员给出了强拆的原因:原告鱼塘的水质不达标,应当强制拆除!

街道办还给出已经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在2021年3月31号前关停整治。并且给出了两次对鱼塘水质不达标的检测证据,分别是2021年4月6日和2021年8月5日,经检测原告的鱼池水质不达标,水质为劣V类。“原告逾期未对鱼池进行整治拆除,我们才对涉案鱼池予以强制拆除的。”

更为重要的是街道办辩称,对于鱼塘里的鱼已经卖掉了,而且鱼塘里卖鱼的存款在账户里可以随时去取。

看一下这个街道办的辩解,我们可以知道权力的作用了。随意给出一个理由就作为强拆的执法依据,而且可以随意地进行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录像,也没有有序的强拆,而是组织了数百人去抢鱼,扰乱了执法的过程,没有保护鱼塘养殖户的利益。

法院判决

关键这次法院非常的给力!法院认为对于鱼塘强拆的理由不充分,因为他们没有权利进行水质监测的行政执法,而强拆了鱼塘,真正水质监测不达标,可以由环保局来检测并且强制执法。也就是涉事街道办有越权行政执法的行为,干了不该干的事。

审理法院认为,街道办未能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证明其具有该法定职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鱼池,应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街、镇政府并不具有该职权,“故被告对原告养鱼池予以强制放水拆除的行为缺乏职权依据。”

原告提出了13项赔偿,赔偿金额高达3,158万。但法院聘用了第三方对原告的资产和损失进行了评估,最终确认损失高达379.9万元,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万朝林毕竟是民告官,可以说知道见好就收,毕竟这条路是非常漫长的,也是非常曲折的,也是非常耗材耗力的。于是万朝领就认可了法院的判决。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判决了结果作为一个街道办的,政府竟然没有钱没有能力支付近380万的赔偿款。

万朝林没有拿到一分钱,首先想到的是街道办的卖鱼款,于是前去取卖鱼款,结果卖鱼款只卖了3万多元,而且款项不翼而飞。毕竟卖的余款是自己的钱,这是自己应该得的。



从这3万元的余款都没有了,可以看出这个街道办的管理水平了,可以说是油锅里的钱都干捞了。因为强拆事件处在热议当中,而这个街道办竟然把这样的钱都用了,说明这个街道办穷的揭不开锅了。也不知道这个街道办的主管人员是咋想的?这点钱都不见了,这不是火上浇油吗?不严查这些人员,就严重的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2024年9月13日,该法院对养殖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但时至今天,我们没收到一分钱判决款。”万朝林的妻子回忆说。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街道办一位李姓负责人大言不惭的说:“我们确实没有赔付能力,目前没有,但我们现在在努力,用国有资产让他们来认,要么他们自己认一部分,要么通过法拍来赔偿,这个事我们一直在积极地作为。”说完匆匆挂断电话。

尽管这次强拆属于街道办的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是政府作出的强拆工作,或许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但他们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做出了错误的执法行为,产生的后果难道就应该由国有资产来去弥补他们的过错和损失吗?对于决策者或者执行者,难道就没有错误吗?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这个强拆事件经过好几年了,目前赔偿款还没有落实到位。这一次被大风新闻报道之后,立即在网络掀起了波浪,引起了无数人的高度关注,当然也会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相信这次赔偿款很快就会到位,毕竟法院已经判了。

如果这个事件继续热下去,相信当时相应的责任人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理,他们为了息事宁人也会暗中进行协调。更为重要的是,相关部门不愿意让这个事件发酵,所以赔偿款可能很快会从财政拨付到位。

个人认为

对于现实存在着违章建筑或者是违法建筑或者是私搭乱建的现象,或者就像鱼塘这种水质不达标的违规养殖行为,由主管部门下令拆除或者整治,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对于强拆过程中要全程的录像,作为执法的公平依据。强拆过程中首先减少经济损失,最大可能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以纠错为先。不要动不动的就半夜里去拆迁,这就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嫌疑,至少影响太坏了,或者说执法单位、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违法了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你是什么样的经济主体,既然是违章建筑或者违规经营,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遵纪守法才是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对于所谓执法主体而言应该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不应该去私自的半夜去拆迁去干预,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执法应该公开透明放在阳光之下,不是在深夜里执法,不是破坏监控,防止录下执法的违规行为。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你说对吗?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