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生态环境问题成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重要问题。
而作为基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分局,因其工作任务和性质,被人说成“环保基层执法,牛马中的牛马”。
这样的描述虽然带着调侃的意味,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分局的现实处境。
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原来的各级环境保护局相继更名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改为“生态环境”,更大的目的是在于职能的调整。
原来的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监督污染防治等重任。那时,环保局以其充足的经费、相对轻松的任务以及较少的外勤工作,成为了众多乡镇党委书记竞相争取的职位,被戏称为“钱多事少离家近”的理想岗位。
2018年,改革后,不止名字出现了变化,职责范围也大幅拓宽,整合了环保部门的全部职能及其他六个部门的相关职责,统一负责生态与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的监管与执法。
从此,环保局从昔日的安逸之地转变为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战场,上至天空的大气污染,下至土地的土壤污染,再到河流的水质污染及空气中的粉尘污染,无所不包,其职责之广,几可与探索宇宙的机构相提并论。
伴随着2018年11月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环保部门由地方管理转向垂直管理。
之所以进行垂改,主要是为了解决原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的一些疑难和突出问题。比如:
1、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2、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督查执法的干预
3、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
4、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问题
实事求是的讲,垂改后,一定程度了解决了以上的四个难题。然而,环保分局的特殊性在于其工作高度依赖县直部门的配合,特别是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
更棘手的是,部分地区的环保分局并未实现工资垂直发放,这导致了一个由本地人组成、与本地部门紧密联系的市直部门,在执行职责时难免陷入尴尬境地。
每至北方深秋,秸秆禁烧便成为环保部门与基层干部的共同考验。尽管焚烧秸秆与大气污染之间的直接关联难以明确,但市局的定期火点通报、两小时内到场核实的严格要求,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问责,让乡镇干部与环保执法队均不堪重负。
中央环保督察的连续开展,从2016年的首轮督察,到最近第三轮第三批督察通报的生态破坏典型案例,无不彰显了环保工作的广泛覆盖与严格标准。
从大气粉尘到畜禽粪便,从水质超标到垃圾乱扔,再到盗采盗伐,环保督察不仅关注自然环境,更促使地方政府全面审视并整改各类问题。
在很多地方,因环保问题被问责的干部数量远超因其他巡视巡察被处理的干部,足见环保工作压力之大。
人员配置上,环保分局同样面临严峻挑战。垂管改革前,基层环保人员尚算充实,而改革后,人员大幅减少,仅有的几名执法队员需覆盖全县全部乡镇的环保执法,人手之紧张可见一斑。
尽管环保分局作为市局派驻机构,在人事上享有市局直接管理的便利,为内部交流提供了可能,但实际操作中,这样的机会往往依赖于强大的个人关系网络,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不现实。
若要从中寻找一丝光亮,或许可以说,环保分局为县直公务员提供了一个通往市直平台的潜在路径,即通过先在分局工作,再争取内部调整至市局其他科室。然而,这条路径的艰辛与不确定性,使得这一“优点”显得颇为苍白。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分局在垂直管理的框架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其优势相较于其他中垂部门或普通县直部门,并不显著。
但正是这些挑战,促使我们不断反思与改进,以期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走出一条更加坚实而光明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