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城法院法官前往云浮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2025年2月,严某认为与余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遂诉至区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在向被告余某送达本案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发现余某目前在云浮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戒毒中,承办法官马上联系戒毒所,取得积极配合,于3月初到戒毒所向余某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作询问笔录。

询问初始,余某对本案态度抗拒,不愿沟通,但经过法官向其摆事实、讲道理,余某的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与严某当面沟通调解,严某在电话中也同意与余某调解。

数日后,承办法官把调解现场搬到了戒毒所,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倾听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情感需求,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打开心扉,互谅互让,最终余某同意与严某离婚,并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下一步,云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生案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供稿:云城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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