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涵义
川检禁毒办案团队
四川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川检禁毒办案团队专注于毒品犯罪检察工作,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惩毒品犯罪,推进禁毒社会综合治理,以检察之力筑牢禁毒防线。2016年以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承办重大毒品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瑕疵。其中,办理和指导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项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评为典型事例,2件毒品案件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1起案件获评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工作多次获得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委等表扬肯定。
川检禁毒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所在部门多次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4名同志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公诉业务标兵”称号,5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成绩突出个人,多名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或被嘉奖。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15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时强调,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着力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度参与禁毒治理,为打好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促进四川毒情形势持续好转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01
立足治蜀兴川
锻造四川检察禁毒铁军
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原因和社会状况,毒品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较为突出,威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作为全国禁毒斗争重要战场的重要力量,四川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为人民、为国家构筑起一道禁毒“铁墙”。2013年,省检察院相关部门成立毒品办案组,积极探索以专业化不断提升全省毒品案件办理质量,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初见雏形。
2023年6月26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成员在川渝检察“6·26禁毒专列”上向乘客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2018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四川视察期间专门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全面打响为期三年的全省禁毒人民战争。省检察院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将禁毒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领导机构,抽调原公诉三处业务骨干成立“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形成检察长带头履职、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联动配合的良好格局,牵头制发《全省检察机关参与四川省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落实。“成立初期,办案团队仅有9名成员,负责办理全省范围内毒品犯罪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及毒品案件对下指导工作,力争实现毒品案件办理的专业化、精准化,办理了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重大、疑难毒品案件,有力遏制了毒情蔓延。”川检禁毒办案团队负责人介绍道。
2019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应运而生,川检禁毒办案团队进一步跨部门吸收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优秀人才,形成了12人的办案团队。团队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指导下级检察院注重涉毒关联犯罪的审查,坚持对毒品案件“深挖彻查”,全面履行禁毒责任,深度参与禁毒治理,为我省毒情形势持续好转、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禁毒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贡献了检察力量。
近年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进一步拓展团队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社会治理,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生态链,做好禁毒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打造各具特色的禁毒品牌,推动全省检察禁毒工作实现效能叠加。
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以“天行健·新绿”禁毒品牌为依托,首创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立案告知机制和涉毒案件“三问”工作法,建立“监督点位储备+文书三级审查+补强抗诉理由”监督模式,打造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户外沉浸式禁毒主题公园,并推出“新绿禁毒青年计划”,推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2024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事例。
德阳市检察院在中江县检察院创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致力于毒品犯罪预防的机构“蓝盾禁毒法制宣传队”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检察蓝盾”品牌,多次深入大、中、小学30余所学校,为9000余名学生进行禁毒法治宣讲,还主动为农民、贫困户、留守儿童提供“一对一”禁毒法治教学与服务,目前已成为德阳市检察机关禁毒普法宣传统一品牌。
泸定县检察院“红城卫士”禁毒宣传团队立足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打造“能宣传、会办案、善攻坚”的特色宣传团队,稳步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禁毒治理工作;推出原创视频《红城卫士——利剑斩毒蝎》荣获“建党百年履职有我”新媒体优秀作品奖及第五届“平安中国看四川”微电影类优秀作品奖。
02
手持正义利剑
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
“上诉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2024年4月,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办理的四川“禁毒1号”专案落下帷幕。
这起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历时5年,共涉及44名被告人、5个重大系列毒品案件,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8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数亿元涉毒资产被依法没收,是近年来全省办理的涉案毒品量最大、跨度时间最长、收缴毒资最多的案件。
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成员出席一起重特大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二审庭审,依法履行职责。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近五年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办理、指导办理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计2000余件,承办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近800件,深挖漏罪漏犯,通过介入侦查、补查补证,努力完善证据体系,严把案件质量,无一错案。其中,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持续三年督导办理的全省首例贩卖、制造“咔哇氿”(γ-羟丁酸)案入选最高检新型毒品指导性案例;全程指导办理的农某某贩卖毒品案,经依法调取补充关键证据,曾因证据不足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农某某最终被判处死缓,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会同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诉前主导,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指导办理的杨某洗钱案,入选最高检“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
立足法律监督主责,川检禁毒办案团队不断强化毒品案件抗诉工作,及时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案件。一批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毒品案件依法得以纠正,多名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被抗诉改判无期徒刑、死缓或死刑立即执行。坚持目标引领、抗前请示、指导前置、反向评查四项制度,推动全省毒品案件抗诉工作健康发展,多篇毒品抗诉的经验总结材料获得最高检高度评价并全文转发。
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坚持将精细审查、精准监督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法从严惩治毒品犯罪。
2023年7月6日,最高检发布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披露了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办理的一起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的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王某以赠送吸毒人员吉某货值100元的海洛因为条件,长期控制、利用吉某的两个儿子安某甲(11岁)和安某乙(8岁)贩卖毒品,且殴打、虐待,导致安某甲死亡。案发后,王某亲属与吉某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王某亲属赔偿5万元,吉某出具谅解书,余款后续限时付清。2020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本应严惩,但考虑其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我们通过审查尸检报告、复勘现场等方式,判断出王某的伤害手段让安某甲‘生不如死’,直至死亡;通过讯问同案犯,认定在安某甲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王某还逼迫其吸毒,加速其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通过走访核查,掌握到王某长期半公开地对两名未成年人施暴,导致周边群众胆战心惊,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作证,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结合王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其确属‘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成员覃丽蓉告诉记者,经抗诉,王某的量刑由死缓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在办案过程中,只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毒品案件办成铁案,才能对毒品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力。”覃丽蓉说道。
03
推动综合治理
铲除毒品犯罪滋生土壤
2023年,全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降至10年来的最低点,现有吸毒人员数、年度毒品滥用污水监测指数等毒情监测指标,实现连续5年保持下降,全省毒品形势整体向好态势不断巩固拓展。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工程。”这是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每一名成员的共识。团队成员司朝办理毒品案件长达15年,还从事省检察院禁毒办的综合工作,他告诉记者:“这促使我们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思维,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近年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始终高度关注毒品突出问题整治,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探索开展禁毒协作、制发检察建议、撰写调研报告、进行禁毒法治宣传等社会综合治理手段,推动形成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的检察履职链,做好禁毒工作“后半篇文章”,构筑起立体“防毒网”。
2023年初,川检禁毒办案团队与重庆市检察院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区域检察禁毒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协查关联案件、联合开展宣传等方式,推动形成资源共享、高效协作的检察禁毒一体化格局。协作机制建立一年多来,川渝检察禁毒协作办公室督办案件3件,两地检察机关先后开展补查协作29(件)次,互移线索11起,依法惩处毒品漏罪漏犯10余人……检察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机制先后被最高检评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2023年度全国重罪检察十大案事例。
针对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案件频发现状,川检禁毒办案团队从加强监管、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新型寄递模式的监管机制、强化对寄递企业的执法检查和责任倒查等四个方面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对寄递渠道毒品犯罪“全链条”惩处,筑牢寄递行业禁毒“防火墙”,为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提供了“四川经验”,获评全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川检禁毒办案团队在办案中发现,氟胺酮(改良K粉)作为氯胺酮(K粉)代替物开始在毒品市场悄然蔓延,因其尚未纳入国家毒品管控范畴,导致对涉氟胺酮案件的司法处置和社会监管陷入被动。对此,团队成员深入调研、撰写报告,提出列管氟胺酮的建议得到上级采纳。此外,川检禁毒办案团队还就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查缉防控的检察建议,推动加强麻黄碱类处方制剂监管法规出台。
2023年6月14日,川检禁毒办案团队派员参加四川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禁毒宣传,护航成都大运会。
为筑起预防毒品侵害的第一道防线,川检禁毒办案团队主动担当禁毒普法责任,连续12年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6·26”禁毒宣传周活动,连续7年组织开展“禁毒庭审进高校”“禁毒庭审进职中”“禁毒云课堂”,以及“禁毒云端微普法”“检邮同心·禁毒同行”等主题宣传,禁毒法治宣传覆盖群众1000余万人次,还指导22个市分州检察院组建禁毒宣传团队,进一步凝聚全省检察力量,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2024年6月,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川渝检察机关“检护无毒·川渝行”禁毒宣传进高校系列活动走进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给师生带来了一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知识法治公开课。“川渝两地检察机关携手走进川大,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让我对全民禁毒的重要性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我将树牢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活动现场,一名同学旁听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后,坚定地说道。
四川知名法治品牌· 检察篇
来源:四川法治报、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