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南昌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自今年以来,我市实行了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政策,但是却导致了充电比以前更贵,不少人被“天价服务费”影响,拒绝使用公共充电桩,私自接线充电,这是不是很容易造成隐患呢?

据我了解,我居住小区红谷滩区新力琥珀园,之前电动车充电是2元8小时,现在充满电的情况下却要2.5元,而且只充了7小时,其中电费1元,服务费1.5元,更有甚者有其他小区服务费价格更高的。

对此,我想提出建议:1、是否能出台相关政策限制服务费?2、是否能全市监督统一充电服务费”的问题。

南昌市红谷滩区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红谷滩区核查,2024年11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文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江西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实行价费分离,充电价格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需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以及充电功率等信息,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网友居住的新力琥珀园小区充电桩收费明码标价,标示有电费及服务费收取情况。充电服务费为市场调节自主定价,网友反映的充电服务费价格不得高于充电费目前并无相关规定。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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