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举 办的“ 2024 年度十六大无罪案例发布会”,现场直播引起业内关注。
这些中盾办案律师通过16件案例,分享了辩护策略、实务经验。部分律师通过“改变de力量”发表了个人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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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医保诈骗无罪案
辩护律师:郑晓静
案情简介:
2023 年 3 月 22 日某医院实际管理人谭某某及医院副院长谭某两人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2023 年 8 月区检察院指控二人为骗取医保资金,要求供应商虚增特殊医疗耗材购进成本并虚开医疗耗材购进发票用于医保报销,骗取医保资金共计 601.82739 万元,两人量刑建议分别为 11 至 13 年、 8 至 10 年。同案起诉 2 个供应商胡某、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量刑建议分别为有期徒刑 9 个月、 6 个月。郑晓静、令狐昌洋、邵颖芳、张念四位律师共同努力,采用庭外辩护系列组合拳,该案经 5 次开庭审理, 2 次延期审理, 2024 年 8 月 23 日法院当庭宣判:指控谭某某、谭某构成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律师感言:
无罪辩护是刑辩皇冠上的明珠,是刑辩律师专业名片。无罪更是蒙冤人极致渴望,一人无罪,全家无罪。但要无罪辩护成功,取得无罪结果,律师必须针对个案,进行专业辩护。
诈骗罪的辩护重点主要从诈骗行为和诈骗金额入手辩护,打掉诈骗行为,打掉诈骗金额,打掉非法占有。如六盘水医保诈骗案,我首先打掉诈骗行为,再打诈骗金额。起诉书指控:为骗取医保资金,要求供应商虚增特殊医疗耗材购进成本并虚开医疗耗材购进发票用于医保报销,我提供大量证据证实报销医保无需用耗材购进发票,每个患者诊疗书、诊疗费医保系统直接计费,这就打掉诈骗行为。该案诈骗金额认定不是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而是卫健委出具情况说明认定,卫健委系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我们进行庭外辩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投诉卫健委,采用庭外辩护与庭内辩护结合,该案经5次开庭审理,2次延期审理, 终于打掉医保诈骗,成为医保领域经典案件。
企业高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不起诉
辩护律师:蒋保双、白亮
案情简介:
某企业从上海黄金交易采购贵金属后,向客户出售。因客户的购买资金涉嫌洗钱,导致该企业负责贵金属交易业务的高管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023 年 8 月19日被刑事拘留。蒋保双、白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提交书面律师意见,并多次电话和检察官沟通,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4 年4月25日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感言:
本案的当事人是国企领导,主要做黄金收购业务,其在上海收购黄金后因收购到来源并不正当的黄金而被刑事拘留。案发地是在内蒙,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做背景调查,分析了案发地的因素。并且,我们联络当事人单位出具了证明证实当事人收购黄金是履职行为,同时积极与检方沟通,最终促成了这个案件的退回。
我和白亮律师辩护的这起案件,有幸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实现无罪。近些年来,帮信罪、掩隐罪的主观明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尽统一。帮信罪对主观明知的公诉证明标准要求较宽松,量刑也较轻。掩隐罪对主观明知的公诉证明标准要求较高,但量刑较重。我们抓住了嫌疑人不具有主观明知故意,进行多方面的论证,并通过认真阅卷发现同案被告人存在说谎、诬陷行为,提交多轮律师意见说理论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回忆起前几日接待的一位来自山西晋中的当事人、一位61岁的老爷子,他尽管一审已经认罪认罚并获判缓刑,但仍专程来到北京找到我们,坚持要做无罪辩护,坦言“不能有犯罪记录,这会影响我的子孙参军、考公”。
可见,每一个无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作为辩护律师,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刑辩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更要深刻理解案件背后的人性与社会意义,以专业与良知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最高检打击趋利性执法唯一公示案例——
林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撤案
辩护律师:李仁钬、王旭
案情简介:
2023 年 3 月 11 日 ,宜昌公安因本地一公司购买个人信息数据推荐贷款,指定宜昌某县公安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调查,到北京异地抓捕史某某及其经营的上游助贷公司十几名员工。 2024 年 3 月,李仁钬 、 王旭等律师一起接受当事人委托,于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为史某某、林某等辩护。
经详细研判分析,辩护律师认定涉案助贷公司在获取客户信息时已经得到授权,不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且本案存在严重的选择性、趋利性执法问题。辩护律师不仅与办案机关保持密切沟通,良性互动,而且多次向上级机关反映选择性执法问题,还同当事人 在 湖北、北京两地对类似平台进行报案。
该案 因 趋利性 执法 引起 最高检 注意,并且直接派员阅卷、督办,最终认定本案不构成犯罪,协调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司 数千万资产得以保全,全公司十几名员工以及关联案件涉案人员均恢复清白。
此案是最高检关于打击远洋捕捞趋利性执法的唯一公示案例,本案有幸成为督办案件,促进全案解决,同时对全国的检察系统审查把关此类案件起到关键性指导作用。
律师感言:
在介入本案的第一时间,我们就认为本案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本案中的助贷平台利用公民个人信息本质上是帮助贷款,而非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牟利,该平台的牟利仅限于贷款成功后的分成。本案中的助贷平台具备非常完整的注册协议、隐私协议及授权协议,也委托律所出具了刑事风险规避,而湖北公安则认为本案的助贷平台是在为犯罪做准备。
对此,我们迅速撰写了法律意见,并寄送给最高检和公安部门。最终,检察系统要求公安系统将这个案件撤销。整个过程中,最关键一点,是只要认为案件有一丝认定无罪的可能就要拼尽全力干,尤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机关还没有真正把这些案卷全梳理一遍的时候,作为律师能出具一份完善细致的法律意见,会对案件产生很大的影响。
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不起诉
辩护律师:李仁钬
案情简介:
在严厉打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背景下,在重庆工作的张某等人被上海某公安机关于2023年10月刑事立案并被抓捕,并被指控通过互联网手段向公众推广互联网平台的股票、外汇、期货等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经李仁钬、黄佳德律师接力辩护,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未予批捕,当事人被取保候审。2024年11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感言:
无罪案例毫无疑问是刑辩律师的军功章,但令人遗憾的是,它们也注定是社会法治建设之殇,因为它们意味着强大的国家机器已经因为某些原因错误地启动和运行,已经“碾压”到了某些个体的命运。我们刑辩律师所能做的,便是带着当事人的委托,以区区血肉之躯去艰难地寻找某些支点,去撬动这个隆隆向前的无情的机器,去声嘶力竭地喊出反对,最终让错误的代价更小。
山东吕某涉嫌袭警一案,撤销案件
辩护律师:王庆
案情简介:
山东某市,吕某家宅基地及房屋在政府拆迁范围内,至今未得到合理补偿,正在行政诉讼中。2023年7月某日,拆迁方组织相关人员强行进入吕某家中,手持盾牌和钢叉。后当地公安局以吕某行为已造成办案民警严重伤情,涉嫌袭警罪,2023年9月14日刑事拘留吕某。辩护人王庆律师会见吕某后,及时向检察院提交无罪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没有批捕,次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侯审,公安机关经过一年补充调查,2024年9月4日最终作出撤销案件处理。
律师感言:
征地拆迁引发刑事犯罪非常突出。尤其是在面对强制征占土地、强制拆除房屋时,很多被拆迁人维权不理性,又遭受一次伤害,非但没维护好自身权益,反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征地拆迁引发刑事案件辩护,有其专业性。被拆迁人想无罪辩护,更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其他案例——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起诉
辩护律师:谢广益、王华青
案情简介:
2023年年底,王某与被害人周某在北京地铁10号线国贸站因拥挤而肢体接触、争吵、互殴。周某轻伤二级,王某构成轻微伤。周某被行政拘留10天,王某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辩护人谢广益、王华青律师介入,及时会见并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同时协助王某家属与周某达成和解,取得谅解。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建议缓刑,经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提交类案,说明双方均有过错。2024年4月7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张某强奸、危险驾驶案判决无罪
辩护律师:郑晓静、佟进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张某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后经检测,其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33.6毫克/100毫升,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交警处 理,但公安系统中却意外发现A某于6年前2016年10月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因此两案一并追究。
2023年8月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多次向公诉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但2023年9月检察院仍以强奸罪、危险驾驶罪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期间公安机关连续不断对7年前强奸案补充侦查,甚至对无法证明性器官接触的外裤“蓝色牛仔短裤” 进行DNA鉴定,竟然鉴定这条外裤包括7年男女双方混合基因型,我们投诉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出具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聘请两位DNA专家出庭,最终打掉荒唐的鉴定。2024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决构成强奸罪八个月,二审继续努力,2024年12月二审法院最终撤销原判,宣判张某全案无罪。
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
辩护律师:蒋保双、李红英
案情简介:
张某某存着侥幸心理,在超市购物时,多次漏扫商品。超市报案,2024年 7月4日张某某被刑事拘留。蒋保双、李红英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了解,提供法律咨询,和家属积极联系超市进行赔偿,取得谅解,申请取保候审,对北京地区的超市盗窃不起诉的案例做了类案检索,并将类案检索报告附律师意见提交检察院做类案参考。2024年11月15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姚某合同诈骗罪不起诉
辩护律师:武怡然
案情简介:
T集团是享誉世界的建筑企业,多次入选世界500强,在国内外承接了大量重大工程。其中,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某道路改造项目是当地政府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集团姚总的带领下提前完工。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当地政府以公司及姚总等人骗取工程款为由报案,2023年8月9日立案侦查,后安认定姚总以虚增石方静态爆破量的方式,骗取项目工程款3.49亿元,以合同诈骗罪为由将姚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武怡然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赶赴湘西州阅卷、会见,梳理了全案事实,确立辩护方向,找到了《静态爆破施工工程量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的诸多违法之处以及办案机关未按规定确定诉讼代表人等程序问题。介入案件时,当地检察院即将起诉本案,武怡然律师坚持为姚总等作无罪辩护。经过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审查起诉的最后一天,2024年8月27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因此,3.49亿元工程款也将得以保住。
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辩护律师:郭立锋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8日21时许,谨某某在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工地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曲某某(男,60岁)发生纠纷,用拳头击打曲某某面部,致其左侧鼻骨、额突、眶下壁骨折等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谨某某于2024年5月8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万元,取得谅解。检察院2024年9月27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宇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不起诉
辩护律师:王华青、谢广益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底,宇某经营的深圳某公司因涉嫌帮助“2023年首都健康卫士评选活动”刷票而被公安部发起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所关注,并指定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管辖。宇某及公司近十位员工被东城分局民警从深圳押送至东城区看守所羁押,涉及罪名为“非法经营罪”, 后变更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律师王华青、谢广益介入后,不断提交法律意见书,最后经过7个多月的努力,宇某于2024年7月被取保候审,2024年9月 12日检察院对不起诉。
曹某涉嫌诈骗罪撤案
辩护律师:董振军
案情简介:
村民曹某因运输拉货需要,2009年租赁同村村民刘某货车一辆,后曹某将货车变卖。2010年6月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上网追逃,在外潜逃十三年后,曹某于2023年4月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当日对其刑事拘留,并于2024年4月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人董振军律师认为本案定性具有较大争议,曹某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先后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为曹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本案定罪的核心证据鉴定意见存在严重问题:评估基准日、评估依据错误,鉴定机构资质不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排非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认定鉴定意见存在严重问题,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024年6月28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郑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撤案
辩护律师:董振军
案情简介:
郑某在房产公司工作,自第三方处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后推销房产扩大自己的业务量,2024年8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河北廊坊警方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侵犯公民信息13万余条,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董振军律师通过和郑某沟通及多方渠道了解,发现郑某获取公民信息的渠道部分正规,用途均为合法经营,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郑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通过积极与办案单位法制部门沟通,并积极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撤案,公安机关于2024年10月12日对郑某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
假冒注册商标案,解除强制措施终止侦查
辩护律师:董振军
案情简介:
2020年至2023年5月,赵某及同案自己经营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的晨阳光达、多威德等品牌的腻子粉、石膏等装修材料。2023年5月赵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河北廊坊警方刑事拘留。辩护人董振军律师通过会见赵某,了解到赵某实际为小作坊的工人,负责送货、采买、开票等辅助性工作,赵某文化程度低,不清楚老板使用商标为他人注册商标。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为赵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沟通,并提交赵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6月21日,公安机关对其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终止侦查,同案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解除强制措施终止侦查
辩护律师:董振军
案情简介:
李某甲和李某乙收购二手电瓶,上家有电瓶车修理店、废品收购站、二手货站等等。2023年6月,二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附近的一家货站收购电瓶200余块。后因电瓶均为张某盗窃后出售, 2023年6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李某甲、李某乙及货站老板。辩护人董振军律师2023年7月13日接受李某乙家属的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李某乙,结合李某乙与李某甲的分工、电瓶收购的价格、收购经过,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李某乙对涉案电瓶为赃物的主观明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多次和承办民警沟通,并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7天后即7月20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5月24日朝阳分局对李某乙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终止侦查。
张某寻衅滋事案终止侦查
辩护律师:杨永伟
案情简介:
张某因工作需要在浙江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因车辆张贴相关自己维权的信息,浙江警方认为张某并不存在违法问题,但张某住所地江苏某地警方却以寻衅滋事罪,于2023年1月25日对其刑事立案侦查,案发后,杨永伟律师作为张某辩护人介入本案。辩护律师经了解案情,参与本案的维权程序中,指导当事人和警方多次阐明本案的真实情况,让警方充分了解其依法维权的真实意图,并未构成涉涉嫌犯罪,经一年多的努力,于2024年2月28日,当地警方最终对张某案终止侦查,并返还扣押的车辆,张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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