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决定,任命:
宋剑同志为进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亮红同志为进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陶远明同志为进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亚琼同志为进贤县商务局局长;
颜色华同志为进贤县司法局局长;
胡昕飞同志为进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余志远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温圳法庭庭长;
毛国东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李渡法庭庭长;
鞠杏娟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池溪法庭庭长。
免去:
胡强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四华同志的进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余志远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梅庄法庭庭长职务;
毛国东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文港法庭庭长职务;
鞠杏娟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李渡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进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进贤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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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杨敏
初审:杨春华
复审:万朝晖
终审: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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