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决定,任命:

宋剑同志为进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亮红同志为进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陶远明同志为进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亚琼同志为进贤县商务局局长;

颜色华同志为进贤县司法局局长;

胡昕飞同志为进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余志远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温圳法庭庭长;

毛国东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李渡法庭庭长;

鞠杏娟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法院池溪法庭庭长。

免去:

胡强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四华同志的进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余志远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梅庄法庭庭长职务;

毛国东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文港法庭庭长职务;

鞠杏娟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法院李渡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进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进贤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jx5622461@163.com

:进贤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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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杨春华

复审:万朝晖

终审: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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