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给我的房租是每月2000元,租给租户每月1450多元,也就是说中介公司每月要赔550元,这种情况肯定不正常。”近日,有多位市民向半岛晨报官方微信新闻报料平台反映,他们将房子委托给大连瀚众易安居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易安居)出租,结果收不到租金,这才发现易安居存在“高收低租”的情况。中介公司为何高价租来房源再低价租给他人?房东租客如何避免遭遇此类情况?房东收不到租金是否可以驱赶租客?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反常经营 中介收一套房月亏400元

今年1月,白女士在开发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这套房子处于出租状态。“房主委托易安居代为出租,因为出租合同今年6月份到期,因此我也没有办法收房。”白女士说,按照合同约定,今年2月10日,易安居应该向她支付房屋租金。“2月初的时候,易安居的业务员便联系我,说公司出现了问题,房租可能交不上了。”

白女士来到位于沙河口区集贤北街的易安居,结果发现这家公司已经关门了。“大门锁着的,房门外张贴多份房东打印的通知书或告知书,都是因为易安居拖欠房东租金,于是房东要求解除合同。”

经了解,白女士发现易安居操作自己买的这套房子过程中,存在“高收低租”和“短付长收”的情况,“易安居每月给我的房租为 1550元,按季度支付。而易安居往外出租这套房子,则要便宜很多。我从租客那里了解到,当时租客交了10个月的房子,易安居口头承诺额外赠送2个月,核算下来,每月房租在1100多元。按照正常交易,易安居每月要亏损400元左右。”

公司关门 电脑等办公用品已被搬走

记者了解到,和白女士有同样遭遇的房东还有很多。姜女士在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有一套房子,去年8月份,她将房子委托给易安居对外出租,“当时我们约定,每月房租2000元,易安居三个月交一次房租。”姜女士说,去年12月30日,易安居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房租,于是她联系了业务员,“对方表示会尽快联系给我打款。”

随后的一段时间,姜女士多次联系易安居方面,“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有一次说公司账号被封了,之后又承诺今年1月20日给我打款,后来又说春节放假……总之就是拖着不给房租。”

今年2月中旬,姜女士来到易安居,结果发现这家公司已经关门了,“大门锁着,里面的电脑等办公用品也都搬走了。”当天,有数十位房东因为同样的问题来到易安居讨说法。姜女士随后找到自己房子的租客,经过交流发现租客租这套房子要便宜很多,“当时租客交了10个月的租金,易安居承诺再赠送两个月,核算下来,每月租金只有1450元。也就是说易安居操作我这套房子,每月要亏损550元钱,这里面肯定存在问题。”

记者调查

涉事公司成立刚满一年

白女士在找易安居维权时,发现有类似遭遇的房东数量着实不少,于是大家组建了一个微信维权群,“目前群里的房东加起来已经超过150人了,肯定还有很多房东没有进群,实际人数应该还有很多。”

白女士将房东的统计表发给了记者,上面登记的房东已经超过130人。“有些房东年纪比较大,不会使用软件,因此没有登记。”白女士说。记者注意到,这些房东委托给易安居对外出租的房子数量远超登记人数,因为有些房东将多套房子委托给易安居对外出租。去年7月,肖先生将11套房子委托给易安居对外出租,“我就收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到了第二季度,对方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我一直讨要,对方给了一部分,但也没给全。”记者了解到,这些房东被拖欠的租金从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姜女士、白女士等诸多房东已到公安机关报案。3月初,公安机关找到了易安居的负责人,“对方承诺会尽快筹集资金支付我们这些房东的租金。但易安居目前没有恢复营业,相关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我们心里根本没底。”

记者从企查查检索发现,易安居成立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也就是说,这家公司成立刚刚满一年。目前该公司成为被执行人。2024年12月25日,易安居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目前该公司经营异常。

3月26日,记者拨打多个易安居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给对方发短信留言,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业内人士揭秘“赔本”生意套路

近几年,房产中公司通过“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圈钱跑路的事件时常出现,河南、广西、吉林等地都有相似案例,多地还曾发生未收到租金的房东驱赶租客的情况。去年,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多起房屋租赁诈骗案,涉案中介公司共有3家,其中一团伙在2023年2月-2023年11月间,共对700余名租客实施诈骗,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高收低租”骗局套路通常为:首先这伙人在一座城市注册房屋租赁公司,招收大量业务员,以托管房屋的方式,通过线上和线下收集房源;与房东签订合同时,承诺支付一个月押金并按月支付高价租金。通过“高收、短付”的形式,他们在短时间内便可积累大量房源。收集到房源后,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再采用“低租、长收”的形式,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低价房源吸引租客。这些人在向外出租时,月租金通常比房东托管价格低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租户租期越长,租金就越低,目的就是为了骗租客签下长期合同,提高支付总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支付房东的租金是按月支付,而收取租户的却是一次性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房租,这样“少出多进”的方式就能圈到更多钱。而在资金达到一定数量时,这些人就携款“跑路”。

“高收低租”骗局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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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城市注册房屋租赁公司,招收大量业务员,以托管房屋的方式,通过线上和线下收集房源;与房东签订合同时,承诺支付一个月押金并按月支付高价租金。通过“高收、短付”的形式,他们在短时间内便可积累大量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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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到房源后,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再采用“低租、长收”的形式,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低价房源吸引租客。这些人在向外出租时,月租金通常比房东托管价格低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租户租期越长,租金就越低,目的就是为了骗租客签下长期合同,提高支付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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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出多进”的方式就能圈到更多钱。而在资金达到一定数量时,这些人就携款“跑路”。

律师观点

租客是否腾房 关键在于合同性质

如果中介收钱跑路,租客还能继续租住吗?房东能强行收房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是否腾房主要看房东和中介签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房东和中介签的是《委托合同》,租客按合同约定给中介支付了房租,那么即使中介跑路了,没有向房东支付房租,房东也无权直接解除中介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也无权要求租客再次支付房租。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根据《委托合同》向中介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东与中介签的是《租赁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可以转租,也没有补充协议、授权委托等,则中介转租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这种情况下中介跑路,房东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租客腾退房屋,租客损失的租金由中介公司进行赔偿。

如果属于房东有权让租客腾房的情形,租客一方面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回租金、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和房东协商给予合理的过渡时间;如果属于不应腾房的情形,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房东的损失由中介承担;若中介涉嫌诈骗,租客可以报警。王金海律师表示,遭遇中介跑路的情况,房东和租客都是受害者,最好还是能够互相体谅、共渡难关。

行业监管

六部门发文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王金海律师提醒,房东在选择房产中介公司时,切勿因贪图省事或追求高额收益而轻易将房屋授权托管给来路不明的中介公司。应现场查看其各类手续是否齐全,并重点关注中介公司的成立时间、经营规模等信息,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对于租户而言,在支付租金时,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选择租金明显偏低的中介公司;应了解并参考想要租住区域的平均租金,若租金价格异常低廉,可能存在风险。

其次,租户在租房时,尽可能选择房东和租户直接租赁模式;若遇到“二房东”,务必核查房屋相关证件、授权委托手续等,确保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租客尽量不要一次性交太长时间的房租,如果可以,最好是按月或按季度支付房租。

2021年4月,公安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要求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

王金海律师表示,这种“高收低租”“短付长收”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租客的利益,也让房东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可报警追究法律责任。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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