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

去年3月,潘某花上万元购买假冒“五粮液”“青花郎”各1箱后,提起诉讼要求店方“退一赔十”,索赔超10万元。经一审法院审查,潘某近三年来在重庆不同区县长期、多次购买高档白酒,并提起40余起“退一赔十”的诉讼,索赔金额累计近500万元,其行为超出了普通消费者正常的投诉举报行为范畴,可以确认其职业打假人身份。(3月27日红星新闻)

职业打假人索赔10万元的新闻,像一面照妖镜,映出了舆论场的荒诞分裂。一边是售假者的肆无忌惮,一边是网民痛斥打假者“知假买假居心不良”。这种“造假者逍遥、打假者挨骂”的奇观,恰似纵容纵火犯却指责消防员救火太积极。

污名化职业打假人的声浪中,藏着扭曲的价值天平。上海某超市因职业打假人举报下架2300余件问题商品后,消费者投诉率骤降67%;广州食药监局41%的食品安全线索来自职业打假群体。这些数字本应成为市场净化的勋章,却被某些人曲解为“投机者的战绩”。这种逻辑的荒谬性,堪比指责啄木鸟治虫是为了赚取树皮的提成——在假货横行的丛林里,我们难道要靠商家的良心发现来净化市场?

法院表示,根据《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相关规定,“知假买假”者有权主张“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但赔偿的计算基数应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限定。这个逻辑其实就是反对“职业打假人”。如果“行为正义高于动机揣测”的法治精神落不了地,那么,就会变成“抓小放大”的局面,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可以说是弊大于利。

值得玩味的是道德双标的把戏。普通消费者买到假货时,舆论高呼“严惩奸商”;职业打假人索赔时,却被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这种分裂恰如既希望有人清扫街道,又嫌环卫工扬起的灰尘弄脏了皮鞋。北京某电商平台引入职业打假人作为“神秘顾客”后,三个月下架假货1.2万件,客诉率下降53%。事实证明,当啄木鸟与护林员形成合力,蛀虫才不敢在光天化日下啃食市场的躯干。

破解污名化困局需要重构认知坐标。建立职业打假人备案制度,划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让“职业捕手”在阳光下作业;推行“赔偿金提成”机制,将打假收益与市场净化效果挂钩,使正义不再依赖“用爱发电”;更需监管部门把职业打假线索视为“市场体温计”,对高频被举报企业实施穿透式稽查。

那些挥舞道德大棒的人或许该想想:当你买到毒豆芽、假烟酒时,是期待“完美圣人”从天而降,还是接受“带刺的守护者”?我们需要的不是道德完人,而是更多握紧法律武器的“瑕疵斗士”。毕竟,市场的清白从不靠造假者的良心发现,而要靠啄木鸟的喙与制度的火把共同守护。当职业打假人被口水淹没时,真正举杯庆祝的,是那些躲在阴影里勾兑假酒的黑手。(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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