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东区一位市民在人民日报地言留言板上留言称,自家室温一直在19度左右,询问是不是已经停供了。
大东区人民政府在3月26日回复中说明了处理经过,换热站工作人员已经与该市民联系,这位市民表示不需要上门维修排查,室内温度在19-20度。回复中还表示:“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沈阳百姓一家亲小编注意到,《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本市正常供热运行期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 翌年3 月 31 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在本月31日前是不会停供也是不允许停供的。另外这几天气温下降,小编真心希望各供暖单位能够站好最后一班岗。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