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广西艺术学院中国音乐史方向硕士,中共党员,现为皖南区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摘要:地方志(简称方志)是研究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料。徽州拥有着历时久远的修志传统,其中保存有丰富的志书史料。清代,伴随着徽州修志高峰期的到来,使此地的人文风俗与社会活动被大量记载于志书之中,其中就包括有大量的音乐史料。文章根据徽州地方志文献中的音乐史料,梳理清代徽州的音乐文化生活。
关键词:清代徽州;地方志;音乐史料;民俗音乐
一、徽州府与方志
志,记也;方志者,乃记地方之史也,为一方古今之总览。地方志,简称“方志”,是一种综合记载某一行政区域内自然情况、人文景观、社会风貌等各内容的文献体裁。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1中所载方志为8264种,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数量的十分之一,其中清代方志4889种,占据地方志材料库的半壁江山,可见清代为我国修志的全盛时期,留下为数众多的方志材料,为研究各地人文风貌、风土民俗等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文献资料。其中安徽省地方志共有379种,而本文所研究的徽州地区所存62种方志,使之成为安徽省境内保存地方志最为丰富的一个地区,且徽州地区保存至今仍存于世的方志可追溯至南宋淳熙年间罗愿所著的十卷本《新安志》,志书中对修志理论的探讨及体例上的规范,为后世修志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徽州府,是清代行政区域划分中安徽省所辖一府。安徽省在“清初为江南省一部分。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分省,建安徽省。辖七府: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府;三直隶州:广德州、和州、滁州,各府直隶州下辖七州五十县。”2徽州府,自南朝起就有方志的编修历史,且编纂志书已成风气,至清代,在中央政策的鼓励下,修志活动更为频繁。
二、风俗中的音乐史料
清代徽州,尚文重商。徽商一度成为明清时期商业社会的中坚力量,使徽州拥有殷实的经济基础,成为当地风俗活动得以展开的坚实后盾。当地的风俗活动也围绕着经济商圈的扩大与文化交流的频繁而逐渐多元化,成为徽州文献记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各相关文献的记载中,音乐频繁出现于各项民俗活动之中,不仅营造了热烈欢快的活动氛围,且体现出在当时的社会活动中音乐所代表的不同深层涵义。
节庆风俗
民间风俗活动尤以节气庆祝为重,各节庆仪式的举行成为民间风俗活动的重头戏,在民间传承久远。
立春,位于二十四节气之首,是万物复苏的时节,自古以来就有“迎春于东郊”的记载,徽州作为一个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地域,自然拥有着丰富多样的迎春仪式。据《徽州府志》、《祁门县志》中记载到:
“立春日,听民扮台戏,从公迎於东郊,合邑傩班例随之。”3
“立春前一日,官长率属迎春东郊,造土牛觇厥色以卜水旱,听民扮剧相从。”4
徽地十分重视“立春”这个充满希望与新生的节气,为企盼新的一年风调雨顺,迎春仪式上由参与公事的人员迎春、祈福于东郊,并搭台进行傩戏表演,这种祭礼与艺术相结合的方式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因此常见于各节庆活动之中,如《祁门县志》中记载有:
“端午日,悬蒲艾、饷角黍、饮菖蒲酒、龙舟竞渡,是日,福会、船会迎神船,袭画似鳅,(以十二人为神)载而游诸市,钲鼓导引,乡间有以木制神船,彩画装金,肩舁游村落驱疫。”5
徽州的端午习俗向来重视“傩”文化,为避恶消灾,端午日常有竞渡逐疫的风俗习惯,在民间多以“木制神船”游行于村落来代替水中的龙舟竞渡,神船驱疫融合了节日文化,也运用了乐器导引,随着明清时期戏曲文化的活跃,“船会扮十二神,诵唝啰曲以驱疫”6,在神船驱疫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傩戏演出、扮演故事等现象,增加了民俗活动的观赏性,也体现出民俗活动的多元化与包容发展的发展趋势。另有《祁门县志》中记载到:
“八月中秋,夕设瓜果拜月,或以瓜相馈,前后数日,多演剧报赛,又缚稻草为龙,插香周徊,数人共持舞之,至溪涧东向送之以祈丰年。”7
中秋为团圆佳节,常见有拜月、共饮、相互馈赠等团聚活动,且在佳节前后,“多演剧报赛”,此时由民间艺人参与的演剧活动与缚草为龙、数人共持共舞的舞蹈活动成为中秋娱乐演出的支柱。徽州演剧活动随着民俗活动的开展备受欢迎,以至后期“观戏”已然成为徽人的重要娱乐与社交方式,也成为不同阶层人们共通的艺术欣赏习惯。
度岁风俗
春节,为辞旧迎新之际,是人们最为重视的传统节日。春节期间举行的祭祀活动,囊括了祖先、天地、山川及各路神灵,祭祀仪式丰富多样,音乐活动贯穿其中。如《徽州府志》、《祁门县志》中记载有:
“新岁,家各行傩以驱邪。元宵间,张灯大街,俗谓以赏丰年。”8
“正月元日,集长幼列拜神袛,鸣钲出行,饮屠苏酒,谒祠宇,交相贺岁,傩以驱疫。”9
春节是年节民俗活动最为丰富的阶段,包括了各家各户的驱邪祭祖以及各类祀神、演剧活动等,史料中所记载的“傩”,是一种传承久远、神秘古老的宗教信仰,流行于皖、赣、川、贵等地,汇入当地岁时节庆、迎神赛会之中,衍生出一种广受欢迎的戏剧形式——傩戏,从而使此种岁时仪式中包含了祭祀与娱乐的共通性。如《绩溪县志》、《祁门县志》中记载到:
“自元旦日至十八日……各儿童鸣金鼓、闹新年,速客傅座夜宴,谓之饮春酒,旧时柏山朱姓,以足系木遍巡街巷,子名踏高跷,紫衣持戈作逐蚩尤状,今无继之者矣。”10
“上元日,各处土坛神庙张灯演剧,或扮童戏,持大马,舞青衣,游烛龙,遍巡街巷,名曰闹元宵。”11
“上元夜,庙宇张灯或扮龙灯,钲鼓游於里巷以庆元宵。”12
从史料可看出,春节期间各家族中的祭祖活动每夜不断,且家族、友人之间有“饮春酒”之类宴饮活动,庆祝活动中伴有“鸣金鼓”、“踏高跷”以及“作逐蚩尤状”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的艺术活动。在上元日,即元宵节当天,各神庙、街道处均有“扮童戏,持大马,舞青衣,游烛龙”等谓之“闹元宵”的演出活动,这些民俗活动均围绕着特定的春节主题展开,而音乐活动则为民俗活动营造出了浓厚的喜庆氛围。
礼仪风俗
自古以来,“徽州聚族居,最重宗法”13,婚丧嫁娶等人生仪礼的举行尤为受到宗法的制约,有严格明细的规定。如在婚姻仪礼中,在徽人看来,“婚礼合二姓之好,上承宗庙,下继后嗣”14,是关系到家族继承、繁衍兴衰的重要仪礼,因此须严格遵循被徽州奉为经典的《朱子家礼》,其中包括对通礼(即常礼)、婚礼、丧礼等全面而严格的规定,其中议婚、纳采、亲迎等各婚礼步骤中的仪式音乐之运用较为多见,在徽州各宗族中的文献记载,就有依据朱子之说在婚礼中进行音乐活动的记载,如《茗洲吴氏家典》中记载有:
“慨自昏礼不明,有阴阳拘忌,选命合昏,男女失时者……有张鼓吹、演戏剧,以娱宾亲者……将天地之大义、人伦之大经,王化从此始,礼乐从此兴……”15
“仪节:婿家设位于堂中。设椅桌子两位,东西相向。桌子列食品如常。外一桌子置合卺杯、酒注。又东阶上设鼓,设一桌陈钟磬。”16
史料记载了在婚礼过程中有“张鼓吹、演戏剧”的音乐环节,并说明了其产生的作用是“以娱宾亲者”,说明在徽州的婚礼流程中鼓吹乐与戏曲已然运用其中。此外,在叩拜等环节中还存在有“歌诗”环节,具体如下:
“仪节:歌诗。诗歌《关雎》之首章。斟酒。请酒。起箸。歌诗。诗歌《关雎》之三章。斟酒。请酒。起箸。歌诗。诗歌《思齐》之首章。”17
在拜席与请酒等环节交错间唱诵《关雎》、《思齐》此类描写爱恋情深的诗歌,可见此时的徽州婚礼仪礼中已经出现了鼓吹乐、唱乐与戏曲等多种音乐形式。
从上述文献中可看出,音乐普遍运用于在徽州社会活动之中,除去在仪礼中表达固定的程式和美好的祝福,尤以在岁时节庆的庆祝活动中运用最甚,歌舞、戏剧等各种形式的演出活动占据了徽州大部分的娱乐市场,经济条件的提升与发展使民众拥有更多的精神消费,“娱人”的因素大量注入“娱神”的活动本质中,促使了原为祭祀、祈祷性质的信仰活动受到了商业、娱乐因素的影响,成为音乐迅速发展的温床。
三、祭祀中的音乐史料
徽州自古以来尊崇礼法,民间“俗重社祭礼,团结为会。社之日击鼓迎神,祭而舞之乐之,祭必颁肉群饮,语曰社鼓鸣、春草生,秋祭亦如之。”18徽俗中祭礼一项备受重视,祭祀当日人们不仅以酒肉等物献祭,且有“击鼓迎神”、“舞之乐之”等以演戏娱神为名、实为娱人的音乐献祭活动。
社会祭祀
对天地、山川、自然、祖先的崇拜形成了不同的信仰特征,祭祀活动随之产生。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祭祀不断增添了更多的“人”的因素,将原本实际存在的“人”提升到“神”的高度,人们对于此类祭祀对象的膜拜与信仰促使了更多形式的祭祀活动产生,在《徽州府志》、《祁门县志》、《黟县志》中均有记载:
“歙人祀其故郡令君于庙,以仲春中旬卜日刑牲酾酒大会,庙下陈簠簋笾豆,张乐歌舞,拜薦娱神,仲秋之月亦如之,正月十五夜奉衣冠出游,灯烛簘鼓,香花满野,稚耋呼欢,持纸金银钱迎道。”19
“十八日,祀越国汪公有演剧者。”20
“俗多联合赛神,汪公华、张公巡、许公远,昔以防御有功德於民……岁时迎送於祠厅,与会者岁合息所出,盛饰仪卫,演剧娱神,饮福受胙,举年相劳或用不敷至,派丁钱以从事,即借赀亦不悔也。”21
上述祭祀对象分别是歙县地方官及汪华等人,他们或曾执政徽州,或有功于徽州,为昭显他们做出的贡献而为其立祠立庙,以“张乐歌舞”、“灯烛箫鼓”、“演剧娱神”等歌舞、戏剧活动来祭祀“娱神”,此类活动相传已久,随着“人”的因素逐渐渗入其中,增加了更多的“娱人”因素,逐渐演变为老少皆喜的祀神仪式,其中联合演剧活动的开展,不仅放大其“娱神”作用,且体现出徽州戏剧文化底蕴之深厚。
在这些神化的祭祀对象以外,还有人们对四时节气中特有对象的祭祀,上述风俗一节中提及徽州民俗之迎春活动丰富多样,节庆活动中各类祀神活动也逐渐由娱神性质演变为娱人,与之相对应的各种表演形式也愈加丰富,展现了当时徽州民间社会的音乐生活之多彩。《徽州府志》中记载到:
“正二月为春祀,……金鼓轰阗,夜则燔其旂幡於所居下游,名曰送圣。”22
“四月郡邑奉各神像徧巡坊市,钲铙震天,各乡落廂隅以次至踰月乃罢,名曰善会……岁杪召道士舞蹈,娱神排设,五福衣甲,名曰尅猖,亦季冬傩意也。”23
《黟县志》、《祁门县志》、《绩溪县志》中记载到:
“祈禳者先期聚人伐金鼓,吹哨作怪诞声,舞械器,驱索於市,名曰请猖。”24
“七月中元节,祀祖设盂兰会,闰岁则於是月演剧(名目连戏)。”25 “中元日祀祖,荐新稻罗列时馐素食,近年奉城隍神巡行县鄙,仪仗甚盛,扮诸鬼卒,浚拥前呼以逐邪崇,亦乡傩之意也。”26
其中记载到每月间各有祭祖、祓祝、善会、保安、尅猖等不同的祭祀,奉神巡游、戏剧演出等习惯仍有保存。活动中或游神像、或造龙舟、或钲铙震天、或舞蹈娱神,祭祀寓意不同,表演形式多样,其中音乐形式的运用包括了“扮演鬼卒,声状百出”27之戏曲、“鼓吹导从”28之器乐、“舞之蹈之”之舞蹈演出。
祭拜先师
徽州崇文尚礼,府学及各县学中尤为重视祭拜先师的仪式,一应祭典仪式“谨按徽州府学春秋丁祭,恪遵会典,陈设各县学同”,祭礼过程中伴随有大量的仪式音乐,《徽州府志》中记载有:
“先一日具祝版设仪,从鼓吹前导,有司公服捧送神库安设。”
“通赞唱,乐舞生就位,执事者各司其事,主祭官就位,分献陪祀官各就位,唱迎神乃举迎神乐,奏昭平之章,乐作,唱,行三跪九叩首礼,兴,乐止,唱,奠帛爵,行初献礼,举初献乐,奏宣平之章,舞羽籥之舞,乐作,引赞、主祭官升东阶入殿左门诣。”29
祭礼过程中,“唱迎神乃举迎神乐,奏昭平之章”、“初献礼,举初献乐,奏宣平之章,舞羽籥之舞”、“行亚献礼,举亚献乐,奏秩平之章,舞同初献”30,这些仪式音乐中运用较多的是鼓吹乐及乐舞这两种音乐形式,而在具体的音乐运用则有各不相同、各有规制。如《徽州府志》中记载到:
“春祭,夹钟为宫,倍应钟起调,秋祭,南吕为宫,仲吕起调。”
“迎神,昭平,(无舞):大哉孔子,先觉先知,与天地参,万世之师;祥徵麟绂,韵答金丝,日月既揭,乾坤清夷。初献,宣平,(有舞):予怀明德,玉振金声,生民未有,展也大成;爼豆千古,春秋上丁,清酒既载,其香始升。”31
严格规定了两次祭礼中所运用的宫调,另在迎神、初献、亚献、终献、徹馔、送神等环节中所奏乐章时,也记录有“迎神、昭平(无舞)”、“初献、宣平(有舞)”32此类乐、舞结合的规定,以及所用乐舞规制方面的记录,见嘉庆年间《绩溪县志》、《黟县志》记载:
“乾隆三年,御书兴田地参,扁额颁发直省学宫(学字),五年题准,各府州县遵例,舞用六佾,额设舞生三十六名,外加四名以备事故更替之用 十八年颁定先儒位次。”33
“乐舞六十人,舞生四十八人,引舞二人,凡一百一十人择国子生及公卿子弟在学者豫教肄之。”34
综合上述徽州祭祀中所用音乐之史料观之,该地因崇尚礼俗文化,故而在礼乐运用方面尤为重视,鼓吹乐、乐舞、戏曲音乐等音乐形式均常见于祭祀活动之中,且需按照礼乐规制运动,可见徽州礼俗音乐十分繁盛。
四、史料中的人物
自古以来,文人志士对于音乐的钟情使古琴艺术成为文人阶层的典型代表,在清代徽州,也出现了一批在音乐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乐律学者
徽州音乐文化底蕴深厚,出现了一批成就斐然的音乐人物,这些音乐大家的理论及研究成果不断推进着当地音乐文化的发展。在《徽州府志》中有关清代徽籍戏曲作家方成培的文献记载提到:
“方成培:尤精於乐,尝谓后人言乐多失之太深,又谓言乐须习其器,今世工尺即古之律吕,著《词麈》一书以行世,又汇诸家词曲,为书二十六卷,名曰《词榘》。凡三易其稿。有得瑟谱者,中多伪脱,为準律,次第先后,补完残阙,不一日而毕。”35
记载中方成培涉猎乐律、演奏、词曲关系等,说明当时徽州音乐从事者已逐渐深入音乐理论方面的研究,方氏所著《词麈》一书论及宫调理论、词曲关系、乐律学、音韵学各方面,并配以图示与谱例,是明代以来第一部专门论述唐宋燕乐的重要理论文献,内容丰富全面,为后世研究燕乐、俗乐的发展留下了理论依据。而《词榘》则是对词调名的渊源变化进行了细致的考证,二书为方氏呕心之作,其中多见举例、绘图等例证手法,实属徽州音乐理论的重要成就,为后世研究、理解乐律理论提供指导。此外,还有关于歙县凌廷堪“潜心於乐”、研究雅乐与燕乐之关系,汪绂善于乐律及演奏方面的研究的相关记载:
“凌廷堪:礼经而外复,潜心於乐,谓今世俗乐与古雅乐中隔唐人燕乐一关,蔡季通、郑世子辈俱未之知,因著《燕乐考原》一书明令曰之,用字谱而成调,即古乐之用五声二变而成音,盖自宋以来讲乐家所未悟者也。”36
“汪绂:自星历、地志、乐律、兵制、阴阳、医卜,以至弹琴、弯弓、篆刻、绘事,无所不通,顧以高介达俗且久客,时人鲜知之……所著有《易、书、诗四书诠義》、《春秋集传》、《礼记章句或问》、《六礼或问》、《乐经律吕通解》、《乐经或问》。”37
凌廷堪所著的《燕乐考原》中详细说明了“用字谱而成调”的理论,凌氏从燕乐声、律、调、谱等方面进行研究,据此梳理了燕乐的源流、发展情况。留下乐律理论领域著作的汪绂,其善于乐律及演奏的研究,留下《乐经律吕通解》、《琴谱》等音乐著作于世,汪氏多涉及乐论、律学,大量引用前人观点并加以验证讨论,且在书中阐释以往鲜少关注的声律器数,提高了乐学研究的高度,另有皖派经学创始人江慎修颇通音律,休宁人吴颖芳精于乐律,均可看出清代徽州已然拥有一批音乐学者,此时的乐律研究伴随着他们对前朝遗著的探究及大量的音乐实践而愈加精进。
乐器制作者
徽州是一处精于手工业的所在,徽州三雕艺术在界内成就斐然。在音乐领域,徽州各地亦有从事制作乐器的代表人物,《徽州府志》中记载了徽州人汪莱及吴甸在乐器制作方面的成就:
“汪莱:修造乐器一十七宗一百五十八件,司乐生二十人,舞生四十人,与之朝夕讲肄,弦歌舞蹈,卒於宫,家人得士民赙助,始克归,箸有衡齐算学七册。"38
“吴甸:尤精律吕,能自造乐器,又以善病涉岐黄,著有《麻疹切要篇》行世,比晚司铎和州,卒於官。"39
史料中记载到汪莱不仅修造有一百五十八件乐器,另教习有乐生、舞生数十人,教导他们练习歌舞、器乐演奏等等。婺源人吴甸亦精于律吕,制造乐器。此外,演奏乐器更多的存在于当地的音乐生活之中,这些精于演奏乐器的人物促进了那个时代各个器乐流派的产生及发展,是音乐史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人文力量之所在。
“朱本福:善鼓琴,游武林山阴间的异人传授,凡渌水、湘妃诸操,神与古会,一弹再鼓,闻之者皆如在松风石泉间,殁后,余古琴数张。”40
“戴思望:能鼓琴,善谐笑,或有时旬日不语人,谓癡类虎头。”41
“俞联芳:少与姪宗受琴于琴师胡纯葊,指法节奏曲尽其妙工,兰竹宗字青鄂,著有桐园草堂琴谱。”42
“叶瀚:工琴,善画,尤精铁笔,得秦汉遗意,著有《十二琴斋印谱》藏于家。”43
从方志记载的善于器乐演奏的人物条目中看,这些“工于琴”的人多属于工读诗书、善于书画的文人阶层,古琴艺术作为该阶层的代表乐器,在徽州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当然,在倾心于古琴艺术研究以外,还有诸如《扬州画舫录》中记载的徽州歙县人“鲍元标,字云表……尝过市见古箫,欣然买之,众以为异,暇则吹之,五日而能成调,不一月且精。自此凡音律入耳者,皆知其优劣”44此类善于其他乐器演奏的人物。
戏曲活动家
徽州生活中,徽剧、昆曲、目连戏等戏曲演出占据了重要部分,在此地出现了很多的戏曲艺术家及戏曲演出班社的记载。
戏曲创作上有清代歙县戏曲作家饶璟,“所著有《山居课雪》、《贝研斋诗集》。戏曲作品,仅见《凤凰媒传奇》一种,剧本失传”45;清代歙县戏曲作家、出版家张潮,“尝与著名文人孔尚任、冒辟疆、陈维崧、顾彩、吴绮等交往……所作杂剧散曲集《笔歌》两卷……上卷包括四种单折杂剧,即《穆天子绝域快遨游》、《阮嗣宗穷途伤痛哭》、《柳子厚乞巧换冠裳》、《米元章拜石具袍笏》。下卷为散曲。卷末有吴绮作序”46;清代休宁戏曲作家吴震生,“对金、元乐府,南北宫调,深有研究。吴留心时事,广辑素材,凡古今可喜可愕之事,采之结构戏曲,著有传奇《人难赛》、《三多全》、《天降福》、《生平足》、《世外欢》、《成双谱》、《地行仙》、《秦州乐》、《换身荣》、《万年稀》、《闹华府》、《乐安春》、《临濠喜》十三种。合称《玉勾书屋十三种传奇》,一名《太平乐府》。”47
戏曲活动领域,有清代歙县戏曲活动家江春“尤嗜戏曲,家中笙歌鼓乐,常年不辍,曲剧三四部,同日分亭馆宴客,客至以数百计。著名文人杭世骏、金兆燕,都曾长期客居他家,并应邀观其家班演出。四川魏三儿、安徽郝天秀(字晓岚)、广东杨二观等,一时优伶荟萃其家,颇具影响。在江春的支持与推动下,使合京、秦、弋阳、梆子、罗罗、二簧之乱弹,得以在扬州各占一席之地,形成了花雅争胜、繁花吐艳的局面。他重金聘请郝天秀等二簧调艺人,组成徽班春台班,并征聘苏州名旦杨八官等,把徽班诸腔杂奏的传统,加以革新,确立了二簧、京、秦合奏。”48在组织戏曲活动方面较为活跃的还有清代歙县戏曲活动家曹文埴,其“途经扬州,携数名昆曲艺人及童伶回乡,设立家乐班,取名华廉。府中凡有喜庆与文士酬酢,即奏乐演戏。初演多为昆腔折子戏,以后又广召各地地方戏名优入班,遂以演唱徽剧为主。曾派人赴苏、杭购置行头,又延请族兄曹学诗主持编改剧本,将昆曲中的苏白改为京白,把历史及神话故事编成戏曲,于是该家班在徽州颇著声名。曹氏还鼎力资助过地方班社庆升班。”49
由此可以看出,徽州素爱戏曲的社会风俗使此地戏曲艺术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从而促进了戏曲表演者、戏曲创作者以及戏曲活动组织者的大量出现,为繁荣当地的戏曲生活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五、史料中的乐器与器乐
徽州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艺术生活十分丰富,乐器必不可少的存在于各种音乐活动中。在清一代,满汉文化交流频繁、互相影响,体现在器乐方面即是表现在器乐的多样性方面。
器乐演出
清代《黟县志》《祁门县志》中记载有:
“鼓吹导从,伺应巡行以昭,诚恪须知为善去恶,便是求福禳灾。”50
“上元夜,庙宇张灯或扮龙灯,钲鼓游於里巷以庆元宵。”51
“正月元日,集长幼列拜神袛,鸣钲出行,饮屠苏酒,谒祠宇,交相贺岁,傩以驱疫。”52
多样的民间音乐活动中常用钲、鼓等鼓吹乐器,此类乐器易于在活动中一边行进一边演奏,演奏技巧较为简单,且易营造出热闹的节庆氛围,因此在民间广泛流传。其次,在清代徽班演出中,亦出现有较为齐全的吹管乐、打击乐等乐器组合,如《中国戏曲志(安徽卷)》中记载的徽班所用乐器“三不出”:
“三不出:清光绪三十年(1904)徽州大阳春班遗留之乐器‘三不出’(俗名号筒,古名觜篥),有三节和二节的;今为安徽省徽剧团收存的‘三不出’为二节。每节长五十公分,三节长一百五十公分,二节长一百公分。三节和二节均可套叠缩短为一节,在吹奏时,将三节或二节拉长。‘三不出’一头为小扁嘴,便于吹奏人口衔吹响,另一头为号筒口,呈喇叭状,圆周长四十三点九六公分,直径为十四公分。过去徽班,多用于开台放铳、大将登台拜帅或刑场出斩时,必吹‘三不出’,其声呜呜,悲壮高亢入云。”53
仪礼中的乐器
另外,清代徽州府学及各地县学中举行的释奠礼之上,因音乐形式多样,故而运用了多种乐器,《徽州府志》中“学校”的相关记载中记录到:
“琴六、瑟四、笙六、笛六、凤箫四、洞箫六、埙二、篪二、管二、柷一、敔一、楹鼓一、鼗鼓二、悬鼓一、相鼓一、铜钟一、铜编钟十六又十二、编磬十二又十二。"54
《休宁县志》中记载到:
“应鼓一面(大红縀繍龙顶罩角鬚全)、鼗鼓一面(架全)、搏拊壹对(架全)、龙头笛六管(鬚架全)、紫竹箫六管(鬚架全)、笙六捧(架全)、凤箫壹对(架全)、篪壹对(鬚架全)、管壹对(架全)、埙壹对(盘全)、琴六张(锦囊全)、瑟贰张(锦囊全)、编钟一架十六个(鬚全)、编磬一架十六个(鬚全)、柷一座、敔一座。"55
《黟县志》中记载到:
“乐器:金之属有编钟、有镛,石之属有编磬,丝之属有琴、有瑟,竹属有排箫、有洞箫、有笛、有箎、有管,匏之属有笙,土之属有壎,革之属有鼗鼓、有楹鼓、有足鼓、有搏拊、有相鼓、有鼗鼓、有提鼓,木之属有柷、有敔、有拍板。”
从史料所记述的乐器看来,清代徽州地区所用乐器涵盖了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常见乐器。其中金类乐器包括有铜钟、编钟等,钟在古代乐器中是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广泛运用于祭祀典礼及权贵的宴飨活动中,“学校”一栏中所记载的编钟等乐器的出现,多为学校释奠仪式中所用,由此看来,清代徽州的仪式音乐所用乐器基本符合规制,并且祭典音乐的运用也严格按照释奠礼仪进行。文献中另有“编磬一架十六个”等石类乐器的记载,编磬为一组磬乐器组合而成,分层悬挂,根据一定的音程关系有序排列,同为祭祀或宴飨音乐中常用乐器之一。其次,文献中出现较多的琴、瑟、笛、箫、管等丝竹类乐器所占数量较多,其乐器形制也较为丰富,丝竹类乐器是乐队演出及歌舞表演中较为常用的乐器。另有以各类形制的鼓为主的革类乐器,如笙、埙、柷此类较为少见的匏制、土制、木类乐器也均存于文献记载中。由此可见,当时的徽州学府内已然拥有大量且全面的乐队所用乐器组合,此等规制的乐队组合可用于祭祀典礼、乡饮酒礼等各个场合,可见徽州实属音乐发展迅速之地。
除去文献中有关于学校所存乐器实物的记载外,另有部分善于演奏乐器、制造乐器的徽籍或寓居于此的能士,他们的出现亦展现了徽州当地乐器的繁荣发展,《徽州府志》中记载有:
“环佩重来轩:宋丞相程元凤,居歙之槐里,有琴曰“环佩”,亾之已久,其六世孙文实复购,得之为轩以藏焉”56。
“汪绂……以至弹琴、弯弓、篆刻、绘事,无所不通。”57
“汪莱……修造乐器一十七宗一百五十八件”58
“吴甸……尤精律吕,能自造乐器”59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清代徽州作为文人墨客聚居、游学之处,在琴学上发展尤为迅速,亦可说明清代徽籍文人不仅在乐器演奏领域展现出过人之处,且已经开始涉猎于乐器制作方面。
结语
徽州在清代处于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深厚的文化底蕴伴随徽商的雄厚财力使此地的艺术活动愈加丰富,从留存方志中的史料梳理可观清代徽州音乐文化发展之概貌。
徽州所具有的浓郁的民间文化气息得益于当地重视民俗、传承民俗的优良传统,民俗节气于古时在当地是作为生产生活的重要标志,而于今日,则是体现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徽州对民俗生活的保存亦延续了音乐文化的活力。民俗活动赋予了徽州社会音乐活动举行及音乐文化传播的契机,伴随其中的音乐活动得以快速发展,其体现的音乐文化往往带有民间特有的情感抒发,在百年流传的风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音乐则作为长期的民俗活动之中形成的表达形式,在共同的历史文化、共同的文化语境之下,音乐不仅作为庙会之上烘托气氛的重要手段具有暖场、招揽之意,且在婚丧嫁娶等礼仪风俗中往往表达着人民最为朴实的愿望及心声,所以在长期的活动之中形成了特有的音乐语言,在音乐演奏者与接受者间进行交流。
徽州音乐文化的发展是伴随着宗族、家学、民俗礼乐与区域文化交流等人文因素的不断影响而向前的,徽州音乐文化与徽州人文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为研究徽州音乐文化之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视角与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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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清)马步蟾纂修:《中国地方志集成》之《安徽府县志辑49》[道光]《徽州府志(二)》卷十一之三《人物志 儒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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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潘可可 朱佳仪
校对:潘梦姣 黄家晖
审核:王潘婷 范新淼